“不著急,事情總有解決的方法,而且元東他老婆偷人這種事情,對我們也是有利的,等我好好想一想,怎麽讓她來救我們。”
說完周青躺在單人床上呼呼大睡了起來,可是卻怎麽也睡不著,兒子沒救出來不說,自己還身陷囹圄,人生第一次成了階下囚,而且還是因為抱自己的兒子,想一想這些事情,就覺得特別悲哀。
第二天一早,周青便在班房裏嚷嚷著要見警察同誌。
“吵什麽呀,你們的事情還在調查,即使孩子的父親不告你們,你們也要,被公檢法機關起訴,拐賣兒童可是重罪,如果罪名屬實,可能要判5到7年的有期徒刑。”
可兒聽到這話之後徹底傻了,抱一次孩子,得坐5到7年牢,這輩子就算完了。
“什麽,可能孩子明明是我自己的,是元東他從我手上搶走的,你們怎麽不去管呀。”
“姑娘,你不能這麽說,這種事情我說了不算對不對?”
周青說道:“警察同誌,你說的事情我們都能理解,但我們確確實實是元東的朋友,他隻是和我們之間有一些誤會,他才不願意認我們的?你能不能讓他老婆過來一趟,我有要緊的事和她說,她一定會來見我的。”
“這種事情我也不能打包票,我幫你打個電話問一問,反正你現在也是可以見人,當然你也可以為自己找律師,給家人朋友打電話也是可以的。”
“要不然這樣警察同誌,你把電話打過去我來和她說。”
警察同誌看周青的樣子,覺得可能真有事,便拿出電話,然後在資料庫找到元東老婆的號碼,撥了過去。
“喂,你誰呀!”
電話那頭是元東老婆的聲音。
“我就是去你家抱走孩子的那個人,麻煩你到派出所來一趟,和警察同誌解釋一下,我家住在仁和花園9樓**室。”
周青還想再說什麽,電話裏都直接掛。
“怎麽樣小夥子,他願意過來見你嗎?”
“對,她說她現在很忙,等空閑的時候就過來見我了。”
“那你們兩個就在這裏繼續委屈一下吧,在沒有說清事情之前,你們不能離開的。”
在警察同誌離開之後,可兒問周青:“你剛才說的那個地址,是你家嗎?”
“你是不是傻呀?我連自己叫什麽都不知道,怎麽可能知道我家的住址,這個地址是元東他老婆偷男人的地址,我把這個地址告訴她,就是提醒她,讓她最好來見我。”
可現在才發現,這木穀不光記性好,而且心思縝密,去一趟之後,居然連人家的門牌號都記得一清二楚,關鍵是這會兒還用上了。
“可是你這樣說也不一定管用,咱倆都出不去,她又怎麽會來救我們呢?”
“這個你就不知道了,這叫做賊心虛,她做過的事情自己一定很害怕的”
“好吧,但願你說的是對的,這個女人最好早點來救我們。”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