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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九章 大清來人(1/2)

作者:上林春字數:4908更新時間:2019-10-29 00:09:06

    因心灰意冷,楊廷麟、路振飛與沈迅向李信遞交辭呈,打算回鄉種田。

    別看京官窮,但實際上真正窮的京官沒幾個,畢竟能當京官的,最差都是舉人,而舉人老爺是免稅的,自然會有鄉民帶地投佃。

    無非是京城物價高企,官員之間的迎來送往又特別頻繁,很多人不堪重負,但是回到家鄉,生活成本大幅下降,田地產出足以過上舒適的日子。

    三人隻想平平安安過日子,不過李信並不會輕易放過他們,下詔,既然領了為朱熹平反的差使,就得繼續幹下去,否則是對朱熹的不敬。

    三人悔恨不己,可是沒幾日,南京又傳來了讓他們更為心驚的消息,南京檢察院以聚眾暴動、行賄、勒索、縱火罪、過失殺人罪等諸多罪名缺席起訴複社創始人張溥,候方域、陳貞慧等作為控方證人自願出堂作證,另有錢謙益和周延儒提供了書麵證詞,以及苦主後代數十人出庭作證。

    這簡直是顛覆了當時人的世界觀啊!

    這是要對複社下手嗎?

    偏偏複社內部的候方域、陳貞慧、冒襄等名人已經擺明車馬投靠李信了,很多人已經看到了複社被取締解散的結果。

    而更令人心驚的是,縱觀張溥的罪名,通篇沒有謀反作亂之類的詞眼,全部都是大明律裏摘抄出來的實打實的罪證,要知道,誰的屁股上不沾著幾兩屎?

    這才是最讓人害怕的,如果李信以謀反作亂等政治罪名給張溥扣帽子,會有很多人站出來為張溥辯護,因為這種大帽子一來讓人同仇敵愾,二來使得人人自危,明末風氣開放,政治寬鬆,哪個沒點擦邊球行為?

    誰都不想落到第二個張溥。

    但是南京檢察院對張溥的起訴,全都是來自於大明律,言之有據,這就讓人無話可了,同時也讓人更清晰的了解到了李信的手段。

    搞一個人,就堂堂正正的搞,不扣帽子,就事論事,讓人挑不出刺。

    這實際上就是現代司法係統的最基本準則,以維護司法的權威和神聖。

    不過李信並沒有解散複社的想法,畢竟今能解散複社,明還會再出一個,而且複社本身就是鬆散組織,強行把他解散,反會激起逆反心理,指不定哪就出來一個強凝聚力的組織。

    他更多的,還是想對複社作個引指,剔除毒瘤,走上良性發展軌道。

    既然是公訴,做戲就要做全套,也為普及法律意識,不僅法院審判的進程緩慢,每一項證據都要核實,明報還擇要點進行報導釋疑,真正要宣判,還要有一段時間。

    這日,史可法正把擬定的年終獎方案向李信呈報,曹化淳突然來報:“攝政王爺,捉到滿洲奸細一名,此人指名道姓要見您。”

    在以往的大明朝,一名俘虜指名道姓要見皇帝,這可能麽?別李信,就連史可法都見不到,最大的概率是被錦衣衛或東廠狠狠炮製一番,送到李信案頭的,隻剩下供詞。

    不過李信明顯是現代人的作風,雷厲風行,快速反應,尤其是外交方麵的事務,他更加重視,因此直接到了他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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