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之中,文人出仕,無非便是投奔一方諸侯。
相當於將自己作為資本,投資押注,這個時候,靠的便是眼光與運氣了。
一步錯步步皆錯,一步先步步先!
畢竟,投資押注,本來就是一個賭博的行為,要麽一錯錯到底,要麽領先與人,走到最前頭!
接過兵符,司馬朗目光看向那些精騎。
此時正一個個站立整齊,均以右手捶胸行軍禮。
這個倒算得上是軍營中的規矩,自從漢文帝巡視細柳營,名將周亞夫出那句:“介胄之士不拜,請以軍禮見!”的名言後,漢軍之中大都是行軍禮,隻有極少數的人或者在特殊的情況下才會行跪禮,比如身份差距太大,或者跪地請降……
既然如此,那就先試試吧,並州呂布!
甩了甩烏黑茂密的頭發,司馬朗那一雙湖水般清澈的朗目中,光芒四射,配合著身形修長,當真是從容不迫儀表堂堂。
所謂的人靠衣裝馬靠鞍,便是如此。
一個人身上的氣質,有些時候委實是會影響一個人對於此人的看法。
一個人要是動不動就表現出痞子樣,不三不四的樣子,就算再穿怎樣的華服,也不能掩飾他的庸俗。
但要是一個周身上都流流露著一抹智慧通達,彬彬有禮的書生樣子的話,無論他穿著什麽樣的衣服,他人第一眼看到,心中就會覺得此人是書生,是個真正的讀書人。
一個人不經意間表現出來的氣質,往往則最能體現這個人的本質!
“既然如此,容在下修書一封,呈遞回家,便即可動身爾。”整頓衣容,司馬朗向高郅拱手。
快慢有致的步伐中,快一分則失態,慢一分則失禮,不快不慢則剛剛好,恪守禮儀!
所謂‘謀定而後動,知止而有得’不正是這個意思。
讓隨行下人取來紙墨,司馬朗也不嫌棄地麵髒,跪坐在一處石板前,毛筆在硯台中吸滿墨水,顯得格外的飽滿圓潤。懸腕提筆,橫平豎直,一筆一畫,距離都是一般無二。
他寫的很慢,甚至還比不上一個剛剛學會寫字的幼童,但是一筆一畫,鐵畫銀鉤,力透紙背,給人一種錚錚鐵骨,力度森嚴的感覺。
一時之間,高郅的耳朵裏隻有筆尖劃破白紙的唰唰聲,一行行體悟,仿佛金石一般透過紙張鐫刻在紙張之上。
提起毛筆,揮毫潑墨,筆走龍蛇,毫無停頓,竟然是一氣嗬成。
一個個文字落於紙上,好似鼓槌敲打在鼓麵之上,發出轟轟的響聲。當最後一個字落在詩筏上,一個個字共振起來,仿佛是百麵戰鼓齊鳴。
不多時,一封書信洋洋灑灑而成,交給家仆,快馬而去。
“走吧!”
司馬朗起身與高郅轉頭一笑,兩人一前一後,奔馳在寬闊的大地之上,如兩隻空中雄鷹一般,似要展翅飛向空一般。
韶華易逝,要不在這大世上走上一遭,誰能心甘情願的離去!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