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周睿給一百萬,那是用來買地,這次又拿出五十萬,說是工資保證金。
兩口子愣了會神之後,立刻興奮起來。
平蘭村的事少,他們說好聽點是村長夫妻,實際上也就是個跑腿的,根本沒啥正經事幹。
可如果能保管這五十萬,那就不一樣了!
能給人發工資啊!這地位還不唰唰的往上竄?
“那這合同……”另一名村民問。
“合同上怎麽寫,就怎麽發,你們簽字後,我也會簽字按手印。有法律效應的,如果有一天我食言了,你們可以拿著合同去告我。”周睿道。
“那不能,那不能。”幾個村民連忙擺手,示意就算周睿賴賬也絕不會告他。
他們一個個神情激動,隻因為合同上清晰的寫著,平蘭村的活分為兩種,一種是高危的,例如石頭山采茶。另一種是熟練工種,例如種地。
無論哪一種活,底薪都是一樣的,兩千。
但采茶上山一次,補助一千!夏季有高溫補貼三千,冬季有取暖補貼也是三千,並且會給采茶人投保險,保險的受益人也不是周睿,而是他們自己的家人。
另外,每一種活都會在後續劃分到詳細的類別中,等年底的時候,根據各自類別產生的效益,再發放一筆年終獎勵。
換句話說,留下來的人,哪怕全年不幹活,也可以每個月都拿兩千塊錢的底薪,到年底還能再多多少少分上一筆。
這是最基本的待遇,如果幹的活多,每個月拿五六千也不成問題。
像那兩位采茶人,如果石頭山的活他們倆全包了,光是采茶一項,就可以入賬好幾萬!
他們在外麵采藥,一個月賺上萬兒八千的也不難,但是別忘了,周睿還幫他們買個人保險。更在合同的最後注明,幹滿一年的人,全部會補繳養老金!在以後的各項福利調整中,享受優先權力!
兩個采茶人二話不說,當場就簽了字。
他們的年紀已經大了,總往外跑,也不知幹到什麽時候就要灰溜溜的回來。
到那時,除了一身的職業病,什麽也存不下。
反觀留在平蘭村,起碼每個月有底薪,萬一以後村子發展好了,真給交養老金,那可就賺了!
焦誌民有些激動,又有些忐忑的問:“我,我能給老戴家那孩子打個電話嗎?他出去的急,也看不到合同。”
周睿看著他,道:“原則上他既然沒有留下,就算現在回來,也簽不了這份合同。我們還準備了次級合同,給那些之後準備加入的村民。但你們采茶比較危險和辛苦,可以給予一次特權。”
焦誌民聽的高興又驕傲,連忙拿起手機打電話。
馬大七興奮的跑過來,問:“周,周老板,我們兩口子能簽不?”
“你們和鄉裏有單獨的合同,按理說是不能身兼多職的。不過代為保管工資保證金,也算一個正經活,回頭我讓人再擬一份單獨的合同給你們吧,待遇什麽的都一樣。”周睿道。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