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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曆史淵源(2/3)

作者:羿寧字數:9442更新時間:2019-05-25 09:25:50

    群雄混戰,戰亂近三十餘年,最後被前大曌王朝定國公蕭維楨一統天下,恢複了大曌王朝,史稱後大曌王朝,建國號開元。建國之初,百廢待興,首先就是要統計人口,分配田地。進行全國人口普查之後才發現:男女比例嚴重失衡,男多女少,新出生的男女比例高達4:1,男子娶妻相當困難。於是換親流行,兄弟共妻,富人能娶妻納妾,窮人難以娶妻。於是為了娶妻多地爆發農民起義。無奈之下國家頒布律法:禁止納妾,一家娶一妻。後來並州發生妻子被丈夫們施虐致死,妻子娘家兄弟報複,發生滅門慘案。於是權貴之家開始招贅,不再嫁女,發現招贅會讓長輩過得更為舒心,矛盾更少,子嗣上更是自家說了算,且不會亂了血脈。上行下效,於是民間也開始不嫁女,隻招贅。女子都招贅,男子們隻好出嫁,由於儒家思想幾百年的影響,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男子們再憋屈,為子孫後代計,隻好嫁入女家。就這樣仍有無數男子無法嫁出。女子招贅一般就招一兩個女婿。男女失衡至此,男子無妻易生事,不利和平,甚至有男子由於才幹突出,被父母或姐妹留於家中無法嫁人。根據國情發展,帝王於是又重新頒布法令:女子娶夫,男子出嫁。女子作為家主掌握家族發展方向、生育子女,男子掙錢養家、養育子女。平民女子十五及笄,即可成婚,十八歲前必須娶夫,如不娶夫,官府配之,不服管教者,父母株連入獄受罰。23歲之前必須娶滿三夫,否則官府配之。為防止男子不婚不嫁,聚眾鬧事,律例規定男子十八成人,可婚配,二十而冠,二十五歲之前必須出嫁,否則科以重稅,三十而不嫁者,強征入伍或賣身為奴,如想再嫁,唯有建立軍功,才有可能被官府配婚。賣身婢仆由其主人安排,極少有女子賣身為奴,所以家裏有女奴的都是豪富之家,或是災荒之年,為了活命才會賣身,所生的家生子,如有女孩家生子也是相當珍貴的,將來娶夫也是在男仆中選。男仆很多嫁不出去,一直在主家服侍到老。男子到婚配之時,那競爭可是相當激烈。凡教唆女子一夫一妻的屬重罪。由皇族和上層貴族做表率,公主娶夫,皇子出嫁,帝王立嫡長女為皇太女。自此,女子娶夫,男子共妻,少有例外。

    蕭氏女帝即位後,風調雨順,連年豐收,百姓逐漸安定,商業快速繁榮起來。經過幾代女帝的努力和上百年的安定發展,男女婚嫁製度數度修改,條例越來越細致,將女子權益保護的很好。女子在家族中的地位極高。物以稀為貴,人也一樣,為了家族繁育和人口穩定增長,對女子的生育極為看重,雖說女子十五及笄即可成親,但絕大部分父母疼愛女兒,不忍其受早婚生子之痛,且早婚不利於女子以後生育,一般成婚都在十六七歲。雖男女比例嚴重失衡,但上天有好生之德,男女初婚第一胎生女孩的幾率高達百分之八十,所以女子的第一個孩子一般都是嫡長女,以後作為家主來培養。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男子們雖共妻,但嫡庶分明,嫡長女一般繼承家業,如有庶女,亦可在其成年婚後可分得部分家產自立門戶。如果生出庶長女,那後果可比古代生出庶長子要嚴重得多。因為女子出生率太低,而隻有第一胎生出女子的概率最高,生完庶長女,後麵生女的幾率就大大降低了,所以男女的貞操觀念還是比較講究的。迎娶大郎君之前,女子一般既使不守身也不會讓自己有孕,因為這是對大郎君的基本尊重。如果迎娶大郎君之前有孕會讓人恥笑,大郎君亦會有失顏麵。男子嫁人之前更是保守,為此,絕大部分家庭都會在男子十二歲左右點上守貞砂。新婚之夜新娘要檢查守貞砂,以示男子清白。大郎君是家主的正夫,即夫君,正夫、側夫和侍夫皆稱夫郎。家主生的所有孩子都稱大郎君為父親,稱其他夫郎為爹爹。側夫和侍夫就相當於古代的貴妾和賤妾,但側夫可扶正,侍夫不可以扶正為正夫,但可升為側夫。這些都是顧孟縈後來翻看大曌律法而得來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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