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毅所的炒作辦法,並不是他自己的創新。
它來自於前世著名的“蘇三山”案。
這個案件的主人公叫李頂興,他出生在一個幹部家庭,當過兵,擔任過水泥廠廠長,86年“跳槽”縣物資局。在9年下海浪潮中,懷揣發財夢的李頂興也下海了,9年元月,他來到了苝海,終於經受不住花花世界的誘惑,他決定冒險掙錢。10月7日和8日,他在深城的證券公司以個人名義開戶,將100多萬元公款分別以985元和96元的價格,買進“蘇三山”股票15萬股,同時惡性透支100萬元,購買了1萬股其他股票。
原本以為股市就是提款機,買了股票很快就能賺錢,然後把本錢還回去,自己神不知鬼不覺就能大賺一筆。
誰知道,一個多月來,深城股市一直都是雄獅,他被套了,整惶恐不安,又怕自己挪用公款炒股的事情敗露。
11月日,李頂興從一個個體攤上刻了一枚“正大置業公司”公章後,悄悄溜回了老家珠洲。
11月日,李頂興擬就了正大置業公司收購“蘇三山”股票的稿件。
11月5日,李頂興通過關係啟用了縣郵電局久置未用的一台傳真機,將傳真件發往《深城特區報》和瓊南《特區證券報》。半時後,他又冒稱正大置業公司總經理打電話詢問報社是否收到傳真件。
11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時,“蘇三山”股票在開始上漲,最高升至1150元
在這個重大“利好”消息刺激下,各地證券交易所,股民瘋狂買入蘇三山股票。
這一,蘇三山單股成交金額達億元,創下深圳股市個股紀錄。
李頂興急忙打電話到交易大戶室,委托股票代理人拋售股票。
盡管很快官方便辟謠,而且進行了嚴正申明,但是大量股票被套,損失嚴重。
李頂興當然沒有逃過法律的懲罰,他的操作留下了太多蛛絲馬跡,很快便被揪了出來。
“老王,這樣幹行嗎?”孫輝聽了王弘毅的計劃,有些擔心地道。
“沒什麽不行的,分工合作,雇人的時候心一點,不要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王弘毅篤定地道。
首先是分批慢慢買入股票,買好以後再輾轉花錢請人去發傳真。
隻要這兩個地方注意好,就不會被發現。
畢竟現在又不像二十年以後到處都是攝像監控設備。
7月15日,幾個股票賬戶,都已經完成了建倉,都已經買入了蘇三山這隻股票,平均成本在9塊錢左右。
7月0日上午10點,花城一處郵電局,一個穿著職業裝的年輕女郎,向瓊南的《特區證券報》傳真了一篇稿件。
發完傳真,等她美滋滋地轉身出門,準備像那個戴著墨鏡的年輕老板討要剩下的跑路費時,卻發現對方已經不見了。
“騙子!”年輕女郎氣憤地咒罵,不過很快又露出了笑容,發一個傳真就能賺取00塊錢,耽擱的時間也不多,還是劃算。
她買了一瓶汽水,一邊喝一邊上了一輛三輪車。
三輪車穿過幾條街道,鑽入了一個破舊的巷子,巷子的路邊,有不少衣著暴露的女郎或站或坐,似乎在等待什麽。
“美,這麽快就完事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