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並非是真心悔過,她隻是想一件事,要是現在離了婚她就完了。
原本以為房子是給她們的,房子現在升值不少,她就算沒錢了拿去賣也是可以的。
可是上一次林均才告訴她,房產證上是林均的名字,司厲霆打得一手好牌。
要是寫林父的名字,離婚的時候還要給她分走一半。
除了房產之外,平時錢都給了她,她又分出了大半給許傑。
可以說現在離婚,除了她手頭還有幾萬的存款之外,就隻剩下她買的包包以及各種奢侈品了。
她已經到了中年,想要重新找一個有錢的男人也很難,畢竟有錢的人不去找小姑娘,至於找她徐老半娘嗎?
沒錢的男人她肯定是看不上眼的,畢竟跟著林爸爸,還有林均這棵大樹可以依靠。
平時出去做美容逛街打牌,她都可以在周圍的朋友堆裏炫耀林均這個兒子。
離了婚,就是奪走她的一切,她怎麽可能會離婚。
她的心思被司厲霆洞悉,司厲霆也懶得再聽她哭哭啼啼的假話。
“現在就離婚,你拖延一分鍾,我就砍掉許傑一根腳趾,腳指頭砍完就砍四肢,四肢砍完……”
果然還是司厲霆的話管用,繼母趕緊回頭,“不要,司總,求求你,你不要傷害小傑。”
“你離不離?”
“離,我離,馬上就離。”繼母淚如雨下,她還有第二個選擇嗎?
成為人上人,他們是雲端高陽,手中握著所有人的生死大權。
你覺得太誇張了?這是人權社會。
嗬,這個社會遠比你想象中可怕。
他這樣有權有勢的人,要是真心想要動一個人,那人會在一秒鍾消失,你連屍體都看不到。
繼母一沒有背景,二沒有靠山,她拿什麽和司厲霆鬥。
她看向林均,奢望著林均能夠最後幫她一次,“小均,阿姨知道對不起你,這……”
她對林父所做的事情,林均早就忍夠了,他連繼母的一個字都不想聽。
“相識一場,我不希望鬧得很難看,希望你能給你自己留一點顏麵。
言盡於此,我隻提醒你一句,我家爺向來說一不二。”
司厲霆看著腕表,“還有四十秒。”
繼母流著眼淚,“就算我答應離婚,他病成這個樣子,怎麽和我去民政局?
我答應你,一定和他離婚,等他好一點再出院離婚吧,萬一他病發怎麽辦?”
表麵上繼母是為了林爸爸好,其實她是想要拖延時間,等她這幾天在他身邊伺候他。
他那個人心軟耳根子也軟,她說說好話,當事人不願意離婚的話,司厲霆也不可能來逼她。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