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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印花稅(1/2)

作者:落木寂無聲字數:8168更新時間:2019-05-17 21:45:52

    “今日起,凡界町商人所簽訂之契書,皆可送來印字簽花。奉行所也會謄抄一份以作備案,防止篡改。以後若再有此類爭端,則以奉行所留存為準。”

    “各家商屋的東家,亦可隨時到奉行所查看與自家有關的文件字據,即使被屬下番頭欺騙,也可及時發現。”

    “需要簽約雙方帶著合同文件到奉行所辦理,暫不可有人替代。以手印、簽字、刻章為準。”

    “每封契書印字簽花,收取百分之二稅費,下限一貫。隻要繳納此款項,就可在對方違約時到奉行所要求檢斷。稅費由哪一方承擔,本官不做指定,可由雙方商議決定,亦可共同支出。”

    “此事全憑自願,即便不願出這印字簽花之稅,奉行所依然會秉公執法。隻是那時便不免要耗費些搜查取證的時間。”

    “當然,本家勢力也終究有限,對遠國的事情是鞭長莫及。隻有界町範圍內,指定的合法交易,才可受到保護。”

    “若是界町周邊而非町內的交易,可以到和泉守護代,平手監物大人那裏求得認可。”

    界町奉行木下秀吉將平手汎秀教他的話一五一十說了出來。

    街上眾人聽了此言紛紛意動。

    以前的商人隻憑信譽做生意,風險是難免的,時常有簽約被騙,財貨兩空的情況。如今隻要交百分之二的銀錢,即可把織田家界町奉行的大名寫在合同上,這無疑大大加強了行騙和違約的抗法成本。

    織田家的勢力雖然沒有遍及天下,但至少目前,在近畿一代還是說一不二的。況且就算織田如三好一般突然衰弱了,這百分之二的稅又算得了什麽呢?

    須知一船貨物從九州拉到界町,或者從北海道拉到敦賀,沿路要交的關稅和買路錢,最少抵得上貨物價值的兩三成了。再算上人力物力成本,一般做生意至少要有五成毛利才足以成行。

    百分之二印字簽花稅,比較其五成毛利,就顯得不足一提了。

    大部分人都在暗自盤算,覺得這“印字簽花稅”十分值得。

    還有依然在懷疑的。今天這個“詐騙案件”看似很合理,但發展也太快了。

    兩個商人剛吵上,把附近的人吸引過來,奉行馬上就帶人趕到。了解完基本的情況,圍觀眾人差不多快厭煩了,立即就查明事情真相。

    考慮到玉越三十郎和小西行長背後都有織田家的影子,那這個事情就很有可能是個圈錢的局罷了。

    然則就算是個局,卻也是確實各取所需的雙贏場麵。挑不出什麽毛病。

    織田家雖然頂著一個“關東鄉下武士”的名頭,然其自從上洛以來,軍勢雖凶,紀律卻嚴,擾民情況極少,與前麵幾十年間打來打去的各家大名形成鮮明對比。

    故而信長此人及其家臣們,雖然在各種八卦新聞和坊間段子裏,扮演者粗鄙不堪的醜角角色,但實際上信譽很好。

    否則平手汎秀這計劃,根本就是演不好的。

    其實現在也覺得演得不怎麽好。

    平手汎秀現在就正悄悄坐在街角酒屋的二樓上,觀察著局勢的發展,周圍是化妝成町民的手下。如果以他的標準來衡量,今天這場戲的主角演技顯然太差。所幸的是汎秀更關注的是結果而非過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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