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妧一隻腳剛邁進大門,老道士一手舉著竹幡一手拽著個相師模樣的人,呼哧帶喘跑了過來。
“阿彌陀佛,你你也不提前知會一聲,老道我差點沒趕上……”
季妧看了那鼻青臉腫的相師一眼,相師一臉難為情的垂下了頭。
驚堂木一拍,滿堂肅靜。
潘嘉道為官多年,審案無數,多離奇的案件多離譜的人都見過,但像今這樁實屬首次。
要案情駭人聽聞,更駭人聽聞的也不是沒有過。
但像這種訴狀書、人證、物證啥啥都準備齊全一塊帶上公堂的,還是頭回見。
而且原告本人,女兒之身、年紀,上得公堂不但毫無懼色,反而從容坦蕩,不管堂上詢問什麽,都能應對如流。
反觀那些被一同傳喚上堂的,除了孟裏正、老道士和疤臉男子,餘下諸人麵對海水朝日圖、明鏡高懸匾,以及那兩排齊刷刷的水火棍,無不顫顫巍巍、膽戰心驚,跪在大堂之上連頭都不敢抬,還抖個不停。
潘嘉道的目光在季妧二字上稍稍停留片刻,將訴狀書又看了一遍。
訴狀書上,來龍去脈、前因後果,既不繁雜失節,亦不脫空含糊,總之條分縷析,十分精確明白。
給潘嘉道的感覺是,他甚至不需多作思考,直接按流程走就可以了。
不過問題麻煩就麻煩在,這個季妧既是原告,也是被告。而她狀告的季秀娥,既是被告,也是原告。
季妧狀告季秀娥三大罪:
其罪一、謀殺親弟。
其罪二、拐賣親侄。
其罪三、串通相師毀侄女名節在先,攛掇娘家人送侄女陪葬在後,更於今日直接持刀上門行凶。
此外還有若幹附加罪行,比如惡意誣陷弟婦癆病,致其不治身亡等。
若訴狀書所言屬實,即便不看那些附加罪行,僅憑主控的三大罪,季秀娥也罪該萬死。
更何況季妧還有人證物證。
人證方麵,相師本人直接認罪,又有老道士出麵指證季秀娥與白府管家密談之事,還有大豐村的村民親耳聽到她承認以上全部罪校
物證方麵,季秀娥親手所寫的罪己書便是最大的殺器。
經過與季妧最後那段交談,季秀娥似乎死了為自己辯駁之心,對季妧的陳述置若罔聞,連罪己書的由來也拋開不提,隻反過來狀告季妧和關山合謀殺害黃駿才,且咬死了不鬆。
民事訴訟中,原被告均有舉證的責任,亦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縣官判案主要依靠的便是原被告以及證饒這些證詞,若被告單方麵放棄辯駁,基本等同於認罪——
季秀娥明顯抱著魚死網破之心,這一點任誰都看的出來。她已經不在乎自己死不死,她隻想拖著季妧一起死。
一口咬定就是季妧和關山害死了她的兒子,反反複複了一遍又一遍,然而當潘嘉道讓她舉證之時,她又毫無證據可呈。
輪到季妧自辨,她將之前當著村民的麵的那些話再次重複了一遍。
時間、地點、體力,這些原本有利於她的因素,卻變得不那麽利於關山。
即便有人能證實他白日裏離開了大豐村、之後都去了何處,卻沒人能證實他何時回的大豐村,以及整晚的去向。
哪怕季妧堅稱整晚都和關山在一起,可她本身是關山的娘子,證詞根本無法讓人信服。
這一點,看潘嘉道的眼睛就知道了。
好在案件並不會當堂宣判,取得雙方證詞之後,三日後會再行複審,複審以後才會進行判決。
這三,是衙門進行核實的期限,也是決定一切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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