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夥走到哪兒都拎著它,每日裏以乞討為生。隻不過他要飯的時候,他從不求人也不唱曲兒吹笛,而是就把那一根大鐵杵往你家的門口一扔,你就得給他拿幾個錢走。”
赫連勃笑嘻嘻的道:“如果你要是不給的話,這狼犺東西就橫在你家門口,讓你出來進去礙事的很!”
“那大鐵杵數百斤沉,得要四五個壯漢合力才能抬得起來。普通人別是拿起來了,就是想要挪動一下也是不能。所以這個子才得了個“寸步不移”的名號。”
“那要是那家人家就偏是不給錢,而是找幾個人把那根鐵杵抬走呢?”隻見莫洛聽到這裏,好奇的向著赫連勃問道。
“以前也有人這麽做過,”隻見赫連勃笑嗬嗬的道:“不管你把那根鐵杵抬出多遠,也不管你是把它扔到井裏也罷,還是投到河裏也校準保在第二一清早,這根大鐵杵還會準準兒的回到你家的門前!”
“而且這一次,要是沒有幾兩銀子的銀錢,你是徹底打發不了這個衛鐵杵了!”
就見赫連勃笑著道:“就因為這個衛鐵杵有這樣的本事,所以可著臨安城數過去,他是城裏的乞兒中混得最好的一位。每倒是有酒有肉,日子過得十分滋潤。”
“起來,咱們這臨安城的奇人異事還真是不少。”沈默聽到這裏,他也接口笑著道:“就光這四個人,聽起來就是個個不凡。有機會的話,倒是要一個一個的好好見識見識!”
“今咱們就有機會見識一個,”隻見赫連勃笑著道:
“前麵清波門內,仁美坊裏頭就是鵜鶘的家。這回咱們能不能把這兩句沒頭沒尾的話弄清楚,就看他到底是真的能夠一口吞,還是爛虛名了!”
……
沈墨他們一行人一路走進了仁美坊,一直來到了鵜鶘的家門前。
沈墨抬頭看了看這家的門戶,不由得暗自笑了笑:這個鵜鶘,果然是有意思得很。
在臨安城裏,名聲叫得這麽響亮的風塵四奇之首,聽他的本事還不。可是他居然住在一間土地廟裏,這也真是奇了!
等他們移步邁進了土地廟,隻見這院落裏麵卻是一副破敗不堪的樣子。
院子裏的地麵上『亂』七八糟放著破碎的窗欞格,多半扇門板還斜靠在牆上。周圍散落著破碎的水缸、爛底兒的籮筐。地麵上滿地都是垃圾,簡直連個下腳的地方都沒櫻
他們正前方的土地廟,也是破敗到了快要倒塌的程度。陽光順著瓦片上的大大的洞眼照進殿裏。柱子上的朱漆崩裂得麵目全非,『露』出裏麵斑駁的木質底子。
沈墨估計就像這樣破舊的廟,他什麽工具也不用,徒手就能在五分鍾之內把它拆得幹幹淨淨!
此時,在這間大殿的門檻上,正坐著一個年輕人。
隻見這個人中等個頭,稍微顯得有一些偏瘦。他精赤著上身,『露』出了一身古銅『色』的皮膚和身上的腱子肉。
他的頭發胡『亂』的在頭上挽了一個結,兩隻手上,滿是淋漓的鮮血!
他的兩條腿正一腳門裏一腳門外的騎坐在門檻上。在他麵前的門框上釘著一根釘子。
現在正有一隻野兔的腦袋被穿在這根釘子上,兔子身上的皮『毛』已經被他剝去了一多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