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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霸王條例,你到底簽不簽?(2/2)

作者:愛吃肉的呆瓜字數:9988更新時間:2019-05-14 00:28:31

    連淩寒都覺得臉上躁得慌,真他媽的丟人!

    常樂連忙拿起紙和筆就在上麵寫寫畫畫,這樣大約持續了十幾分鍾之久,丫頭終於寫好了。

    她喜滋滋的遞給淩寒,隨即道:“你先看一下,看好了,就在上麵簽字吧!”

    我靠,當時淩寒都雷了,你他媽的是搞哪一出啊?

    常樂可不死心,她硬是將自己寫的協議條款遞給淩寒,讓他看看。

    淩寒真他嗎的火大,搞什麽呀?

    老子的忍夠久了,你丫的想一出是一出,到底在搞什麽花招啊?

    淩寒真想敲碎她的腦袋,看看裏麵到底每都想的是啥?

    丫的,每次都腦洞大開想一些爛點子,耍一些鬼把戲!

    正心不操,那扯淡的鹹蛋心倒操的不少。

    真是奇了怪了!

    所以,一看到這人兒,淩寒頭都炸了,不用多想,她肯定又要搞花招了!

    哎,真是下為女子難養也!

    你看她猴精那樣兒,鬼靈精怪的滿肚子壞水,一腦子算計!

    淩寒真是腦袋發蒙啊!

    見淩寒不接也不看,家夥當然不死心,她撈住淩寒的胳膊,來回的搖晃,帶著撒嬌的意味甜膩膩的到:“你看一下嘛,就一下下,好不好,好不好嘛?”

    咦!那膩歪的讓人渾身起雞皮疙瘩,淩寒當然受不了這糖衣炮彈的攻勢了。

    英雄都難過美人關呢,更何況想淩寒這個剛開葷不久,剛墜入愛河的熱血“青年”呢!

    那當然是膜拜在常樂的石榴裙下,夢回故裏,再遇大唐呀!

    哎呀:“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又一個禍水就要降臨了!

    抵不了這尤物的誘惑,淩寒當然是臣服了。

    他接過紙,看是看著紙上到底寫的是啥,媽的,這一看不要緊,看後想殺人啊!

    淩寒的肺都快要給氣炸了。

    你看看常樂那個癟三兒寫的是啥?

    大夥兒都來看一看,瞧一瞧啊!

    標題:關於常樂與淩寒的調解協商協議。

    好,這條可以,我先忍了。

    您接著看。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本人常樂女士與淩寒先生在感情與肢體上發生了一點的糾紛,經過兩人協商,本著公平的原則,進行如下協商:

    第一條:自由選擇原則。

    常樂女士與淩寒先生享有平等的自由權、言論權、追求戀愛與仰慕異性同胞的權力,任何人不得幹涉她人的正當權益,更不能做未經當事人允許的一次違規違紀行為。(另:尤其對淩寒先生加以警告,未經常樂女士的允許,其不得做任何褻瀆常樂女士的一切言行舉動)

    第二條:相互尊重原則。

    淩寒先生是常樂女士的上級,常樂女士應無條件的服從淩寒先生的所有正當指揮,(錯誤行動另當別論)做到真正的把首長的話放心尖,敬重首長及其英明的指揮,但淩寒先生也應尊重常樂女士的意願選擇,不強逼其做有違正確核心導向的任何行為,真正做到平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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