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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神仙姐姐(1/2)

作者:鵝城知縣字數:7106更新時間:2019-05-22 14: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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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神仙姐姐

    “謝謝喬伯,不用麻煩您。”想到最後,方仁正笑笑。

    見他這樣講,喬明文也不好什麽了,就是讓他有空去他家裏找他,他就答應了。

    吃完飯後,方仁正沒再去國棉六廠的賓館去住,而是回到了周晚晴所租住房子的地方。回到住處之後,躺在那張簡單的木板床上,開始想著他到底要不要服從分配,去糧管所的事情。

    喬明文跟他講,要讓他找一份工作,而不是在外麵做生意,雖然他沒大聽他的意見,但是他也要考慮這個事情了。

    如果從重生前的情況來看,糧管所是萬萬去不得的,再去他就是傻了,喬明文讓他想辦法去機關單位,一聽起來,倒是一個不錯的主意。

    但是去了機關單位又能怎樣?他也能一眼看到頭,沒什麽意思,除非是進了機關單位闖官場,然而官場就是那麽好闖的嗎?自己沒關係沒厚台,到了官場之上,又能怎麽樣?還不是當一輩子的吏,即使當個一官半職,也沒多大意思。

    現在可是一個黃金的時代,在商場上衝殺,賺個萬貫家財,那才是風光無限,那些當官的,有的最後也不就是圖個財嗎?

    方仁正想了一會兒,考慮著下一步到底該怎麽辦,不去糧管所,一門心思經商,是一條路子,但是這條路他能走多遠,他心裏沒底。

    現在他和周晚晴合作,或許幾年之後能賺個百兒八十萬的,當個富家翁,但是如此他就滿足了嗎?

    重生前的那些超級富豪,絕不能隻是認為他們有大的經營能力,如果沒有背後大人物的支持,無論如何也是成為不了超級富豪的。

    想到這兒,方仁正對自己的前途有了一個修正,在這個黃金的時代,要善於利用各種資源才行,而不能認為隻要一門心思去經商,就能發大財了。要知道一發了大財,別人就會眼紅,而別人一眼紅,故意想辦法卡你,刁難你,怎麽辦?到時候氣都能氣死了。

    在床上翻來覆去地想來想去,方仁正感覺自己得先有一個寄身之所才行,假如自己現在在機關單位上班,然後辭職經商,這豈不就比直接去經商,顯的高別人一個檔次嗎?既然現在能給他分配工作,他幹嘛不去呢?

    而且,他原來在糧所裏頭,別人瞧不起他,他現在回到糧所裏頭,好好地大幹一番,讓其他人也瞧一瞧。

    如此一想,他就想著還是要回到糧所工作,糧所並不是機關單位,即使邊在糧所邊經商,也不會太受影響,但是如果去了機關單位,他要再經商的話,就受到很大限製了,除非他辭職,因而他沒必要找喬明文幫忙,分到什麽機關單位。

    第二周六,他早早起床後,便去市中心玩去了。他最想去的地方是新華書店,因為這是他重生前最喜歡去的地方。

    坐著公交車到了那裏,下車後,就向新華書店走去。在沒有智能手機和互聯網的年代裏,看書和看報紙就是人們最大的精神食糧來源地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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