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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權衡利弊(2/2)

作者:鵝城知縣字數:4582更新時間:2019-10-11 17:43:47

    他決定在公司內部成立一個管理決策委員會,負責整個公司的管理工作,他自然是管理決策委員會的主席,而成員則是公司的骨幹成員,對於一些重大的決策,通過集體研究來決定。

    想出這個主意以後,他就決定在公司內部進行宣布,同時公布一些成員名單。這個管理決策委員會,可以完全是他的創新,別的公司都沒有,即使有,也與他有所不同。

    不管叫的名字怎麽樣,隻要管用就行。他從公司內部挑選了九名骨幹成員作為管理決策委員會的成員。

    加上他就是十個人,這就成了十人委員會了。一般情況下,以少數服從多數為決策依據,但是特殊情況下,他有最後決定之權,公司是他的,他當然要有最後決定的權力。

    正在他成立十人委員會的時候,公司內部有情況向他報告上來了,自打他讓那名幹部停職反省後,有部分職工私下裏聚集,議論這件事,他們擔心他會真的過河拆橋,因而準備集體抗爭,給他一點顏色看看。

    同時他又得到消息,那名幹部之前是申正五的幹將,他被逼無奈被改製過來,心裏早有不滿,這次事件很可能是他故意為之,以此來破壞公司的名聲。

    忽然得到這個消息,方仁正惱怒非常,他向來不以人之心度他人之腹,但是如果有人在背後故意搞他的事情,他也不會手下留情。

    考慮半,他決定開除掉這名幹部,以便讓原一建公司的幹部職工改掉在國企裏麵養成的壞毛病,但同時又不能引起其他一建公司職工的反彈。

    反複思考之後,他從原一建公司內部選撥了五名管理決策委員會委員,讓原一建公司的委員多一些,然後又從他原來公司的職工選了四個,再加上他,組成了十人委員會。

    一成立十人委員會,他就馬上召開會議,研究這個事情。在研究之前,他一一進行了談話,了解各個委員的情況。

    一建公司的職工看到他成立了這麽一個機構,心裏麵頗感奇怪,同時看到他從一建公司挑選了五名人員進入委員會,覺得他對一建公司挺重視的。

    隻是方仁正一和他們談起要開除那名幹部時,他們幾個倒是態度曖昧了。來還是有所擔心,擔心方仁正這樣做是不是過河拆橋。

    看到他們態度曖昧,方仁正便知這事確實棘手,雖然他得到消息是這名幹部故意偷工減料,想搞事情,可是現在也沒什麽證據,因而他隻能從公司長遠利益發展上服其他人。

    最後,他權衡一下利弊,不再堅持開除此人,而是把讓這名幹部到第一線去工作,與普通民工一樣去做最基礎的活,如果他不願意辭職,那就不怪他了。

    在十人委員會上,他就拿出了這樣的意見,一建公司的人員聽了,覺得也隻有如此了,好在沒有開除那名幹部,大家的擔心就是多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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