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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大明朝的‘曾胡左李’?(1/2)

作者:漢風雄烈字數:7810更新時間:2019-08-07 08:02:46

    崇禎十六年的臘月,人在福州的張肯堂收到了鄭芝龍遞上的報捷文書。

    鄭軍大敗荷夷水陸軍萬人,生擒夷眾七百二十而名,馘斬夷級千餘顆,焚夷夾板巨艦五隻,奪夷夾板巨艦兩隻,奪盔甲、刀劍、羅經、海圖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後銃死炮斃夷屍被夷拖去,墜入海中,未能割級者,累累難數,亦不敢敘。

    這是一場規模和戰果都要勝過料羅灣大戰的戰鬥,張肯堂對鄭芝龍的一係列行動很明了,別看鄭芝龍報捷文書上寫的花亂墜,實則呢?不過是鄭芝龍主動挑起的地盤之爭罷了。

    得不好聽點,那就是狗咬狗一嘴毛!

    荷蘭人被鄭芝龍咬的大敗,其水陸軍兵固然不可能多達萬人,但他們大敗一場卻是真的。

    不止海上失利,陸地上也落得投降的下場。

    鄭芝龍若是無恥一些,對荷夷翻臉不認人,直把熱蘭遮城內的降人也算作俘虜,那生擒夷眾就不會是七百二十二名了,而是三千名,乃至更多。

    投降的荷蘭人不止讓鄭芝龍拿到了熱蘭遮城,獨享大員,還給鄭軍獻上了大火炮近百門,各類火槍四千餘支,大量的軍需物資儲備,以及近七十萬荷蘭盾。

    50荷蘭盾含一盎司黃金麽。七十萬荷蘭盾,在如今的金銀比價下,也就是頂十三四萬兩白銀。

    中國的金銀比價一度是歐洲人牟利的重要切入點,洪武八年(175)製定金銀錢鈔之間的比價兌換體係時規定,1貫鈔,折合成1千文銅錢、1兩白銀以及1/4兩黃金,即金銀比價是1: 4。至永樂十一年(141年)時,金銀比已變成1:75,如此一直要到隆萬年間。而當時歐洲的金銀幣價已經是1:15!至崇禎中變成一當十,而長江以南地區的某些地方還存在一換十三的情況。

    這是因為東南是外來白銀的首先登陸地點。

    鄭芝龍的報捷文書送到了福州,閩省巡撫衙門的不少人眼睛就直直的盯在了70萬荷蘭盾上頭。

    而張肯堂的目光卻直直的看著火炮!

    這是鄭芝龍的報功文書,不管是按朝廷規矩,還是按照潛規則,文書上列出的一連串數字,巡撫衙門都要分享一部分的。

    百十門大火炮,那就算一半送到福州,內中再有一半的破爛貨,總的到手的還能有二十來門大火炮。四千餘火槍可能隻會是火繩槍了——張肯堂不是庸才,對於火槍是有一定了解的。但就算是火繩槍,四千餘砍掉一半,再砍一半,也能有上千杆好用的。

    上千杆火槍加上二十來門大炮,隻要組織得力,未嚐不能練出一支能戰的強兵來。

    隨著中原大戰的失利,隨著民軍在關中的攻城略地如砍瓜切菜,進展飛速,所有的明廷忠良們心中都升起了一股緊迫感。

    這一刻他們真的感受到了一股致命的危機!

    嗅到了一股大明藥丸的味道。

    所以,努力來,不拯救大明,至少也為大明的存亡繼續盡一把力,這就是張肯堂之類人物的念想。

    如是曾櫻在登州開始編練丁勇一樣,張肯堂第一個想到的就也是編練出一支受自己直接控製的,能戰能打的軍隊。

    他不求能練出盧象升“雄軍”那樣的強兵,因為他與盧象升是完全的兩類人,人家盧九台可是能舞動百斤大刀的猛士,每戰都奮勇當先,身先士卒,與士兵同甘共苦。有次戰中軍隊缺糧,將士們三沒有飯吃,盧象升同樣三沒吃飯,甚至連水都不喝:“軍中嚐絕三日餉,象升亦水漿不入口,以是得將士心,戰輒有功。”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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