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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將幼弟送給人販子的親姐(1/2)

作者:方之影字數:7226更新時間:2019-12-13 19:35:03

    這不可能吧?按我國繼承法,父母的遺產應該是他們姐弟一人一半,為什麽那姐姐能一個人獨占?”

    “就算她弟弟當時年幼,不具備與姐姐爭家產的能力,他們家就沒有個叔伯親戚什麽的站出來主持公道?”少年胡謙聽得脫口道了一句。

    “他們家情況比較複雜,周玲的父親有一兄一妹,以前武英鎮很窮,他家也不例外。”

    “八十年代末,不甘心一直受窮周二去了江城討生活,他心思活絡,在那裏沒幾年就賺了不少錢,隨後把妻女都接了過去。”

    “九二年就在城裏買了一個鋪麵和一套兩居室的房子,這人呢,家裏條件一好吧,就容易多生心事,周二夫婦九二年年底鬧起了離婚。”

    “周二不知是擔心離婚要分割財產還是咋的,把房產悄然給轉到了女兒的名下。”

    “可房產轉移之後,他們夫妻在雙方親戚的阻攔勸導下,慢慢的又和好了,婚沒離成不,還在九三年年底又懷了個孩子。”

    “這個孩子就是周玲的弟弟周啟,周玲當時已經是十七歲,她一直是獨生子女,一個人受盡了父母的寵愛,現見父母年過四十又懷了個孩子,滿心不樂意。”

    “她一力要求父母打掉這個孩子,周玲的父母這些年因膝下隻有一女,心裏一直是有遺憾的,現好不容易有了一胎,心裏正高興,哪能同意女兒的要求,自然是想都不想就拒絕了。”

    “周玲氣得不行,威脅父母,他們若敢生下孩子,就別要她這個女兒,並一再強調,這個孩子生下來之後,她是絕對不會看顧半分的。”

    “周玲的父母一聽,也很生氣,他們覺得自己才四十多一點,怎麽就沒能力再養一個孩子呢。”

    “同時也覺得這個女兒性情太過自私,尤其是周二,他心的把房子放到女兒名義下的事和妻子了,準備將放到她名下的房產再收回來。”

    “隻是周玲的母親屬於大齡產婦,這一胎懷相不是太好,夫妻倆都沒有精力去辦這事。”

    “等孩子出生,周玲的父母發現生的是個兒子,心裏一高興,慈父慈母的情懷湧了出來,不願再和女兒慪氣。”

    “在他們看來,周玲一開始是獨生女,不想多個弟妹來分享父母的愛可以理解。”

    “等她看到兒子了,姐弟倆慢慢相處,有了感情自然就不一樣了,他們都四十多歲了,一共就這一兒一女,從心底是希望看到他們姐弟能相親相愛。”

    “此念一起,那種迫切想收回房子的心思就淡了,他們希望等兒子大一些,姐弟倆處出感情之後,再和女兒商量,將家產清點清楚,平均分成兩份,兒女各占一份,想必女兒不會有什麽意見。”

    “哪知他們想法雖好,現實卻往往難盡人意,他們夫妻從頭到尾就沒有搞清楚女兒的性子。”

    “周玲不許他們夫妻要孩子,根本就不是慪氣,而是打心底不同意他們再生一個。”

    “周玲的父母是九三年年底懷上的,按日曆的話是九四年的元月,孩子是九四年的十月出生的,周玲剛好是這一年上的大學。”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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