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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1章 價值好幾萬(2/2)

作者:尬聊de老鐵字數:7382更新時間:2019-05-26 00:21:25

    可是,她現在又哪裏有什麽錢付給人家買斷費?連原來的治療費,她也是欠著人家的好嗎?

    “哦,那樣最好。來,這個授權要怎麽弄?我們現在就弄吧。”

    隻是,讓林允曦沒有想到的是,張宸卻根本沒有在意那麽多,他聽到可以直接授權給林允曦之後,頓時就選擇了這個最為直接和簡單的辦法了。

    “好……好。張大哥,謝謝您,您放心,雖然我現在沒有經紀人和律師,不過我肯定會好好擬定好這個合同的,你給我寫的歌曲,我全部以行內最高的價格來買。”

    “隻是,這個買斷費,可能也隻能等我以後條件好點的時候再付了。”

    林允曦著,很不好意思地看了張宸一眼。

    “沒關係。那就這樣吧。”

    兩個人定了,於是林允曦很快就開始擬合同了。

    這種合同她以前倒是也沒有擬過,隻不過是,沒有擬過難道還沒有看過嗎?所以很快就擬出來了,而張宸也是隨便看了兩眼,就簽字了。

    接著,林允曦就開始教導起張宸應該怎麽注冊登記自己的歌曲版權了。

    這是互聯網的時代,所以還是很方便的,並不需要張宸專門再去跑一趟專利局。

    他隻要下載一個專門的手機app,然後以自己的真實身份在上麵進行注冊,然後就可以進行版權的登記了的。

    而像他這樣,寫了一首歌曲,就跑來注冊的人真的太多了。不過因為絕大部份的人所寫的歌曲都沒有什麽藝術價值和商業價值的原因,所以,他們多半也隻是以一種最實惠的方式進行登記,僅僅隻是為了以防萬一而已。

    當然,張宸“寫”的這首歌是肯定不會沒有藝術價值和商業價值的,林允曦是覺得,現在的歌壇上能夠與之相媲美的歌曲,簡直屈指可數。

    所以,按照林允曦的意思是,張宸的這首歌,自然是不能僅僅隻與一種形式進行你登記的,而是應該多種形式並舉進行。

    原來,在這個時空裏的音樂作品的版權注冊,一共是可以分為三種形式的,一就是以樂譜的形式,這也是尋常的作曲者最為常用和慣用的形式;二則是以歌詞的形式,采用這種形式的人也不少,主要是那些早已經填好了歌詞的作品;第三種則是以音頻的形式來進行登記的作品,這種作品是最多的,因為以這種方式進行登記的登記費用最低的,所以才會被許多的草根作者采用。

    隻是,采用這第三種形式進行登記的作品,其缺點也是很明顯的。因為,以前兩種形式進行注冊的音樂作品,“國家版權庫”都會進行智能化的自動審核和防盜的,隻有審核通過的作品,才能夠進行登記的。

    但是以音頻的形式進行登記的作品,要求就沒有那麽多了,反正,隻要是去注冊的,基本上都能夠通過的。

    可是“國家版權庫”方麵就沒有義務幫你進行智能地篩選了,隻能依靠版權所有人自己的發現,然後向“國家版權庫進行”申訴,最終以版權注冊的先後順序來進行評定。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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