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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5章 破例(1/2)

作者:尬聊de老鐵字數:6974更新時間:2019-05-26 00:21:46

    “冪冪,真的要發嗎?”

    “蘭姐,發吧!是我先對不起ZDG大神的,後果我來承擔。”

    “可……可是,這麽一來,你就不僅是得罪了許靜和黃興宇,連公司也都得罪了。”

    “得罪就得罪了吧!我的合約不是快到期了嗎?到時候如果真的不行,就換個公司吧。待在這裏,也不見得多受重視!”

    ……

    對於蘇冪微博上要發表的那個聲明,伍蘭當時其實是不太同意的。

    因為,這明擺著是要和公司作對。畢竟公司目前已經是默許了許靜她們的操作,也就是把那首《遇見》據為己有,當作是黃興宇的原創作品。

    但是,這個做法對蘇冪來講實在是太傷了,因為這首歌曲,是以她的名義從ZDG大神那裏求來的。結果現在不僅不是由她主唱,甚至還把人家的版權都給搶注了?

    這真的是不管用什麽樣的理由都解釋不了的,偏偏,她們一時半會的,還聯係不上ZDG。甚至連“折翅的使妹妹”,她們也聯係不上。因為,現在的“折翅的使妹妹”,也就是林允曦,根本沒有時間去一個一個地去看微博的私信。

    最後,她們隻能采取最直接,但是又是最得罪人的方法。也就是直接在微博上發表聲明,踢爆《遇見》並不是黃興宇原創作品的事實。

    但是,她們又擔心會給ZDG大神招惹麻煩,所以並沒有公開透露ZDG就是這首《遇見》的原作者的事實。

    因為,現在連《遇見》的版權都給黃興宇給搶注了,就算ZDG親自出麵聲明《遇見》是他的作品,可是空口無憑,恐怕也是很難服眾的。

    關鍵是,這樣做還很有可能會給ZDG招惹來官司,畢竟那個許靜可不是好相與的人物,逼得她狗急跳牆了,她才根本不會管你是不是什麽大神。

    公司方麵,平白無故地得罪一個大神自然是得不償失,不過伍蘭剛送曲譜去的時候根本還沒機會明這是ZDG大神創作的作品。

    後來雖然了,可是木已成舟,當時黃興宇已經搶注這首《遇見》了,再加黃興宇的身份其實有些特殊,因為他是他們公司某一位股東的親戚,也就是傳中的關係戶。

    所以,公司方麵幾經權衡之後,還是決定了,既然已經得罪了ZDG,幹脆就得罪得更徹底一點吧。

    反正,他ZDG是什麽大神,其實也不過就是一個寫歌的而已,他們公司隻要沒有需要求歌求到他的頭上,其實也沒有多少需要懼怕的。

    蘇冪其實也沒有奢望自己僅僅隻是發表一篇聲明,就能替ZDG拿回這首《遇見》的版權。畢竟對方已經是在國家的版權庫上進行過注冊的。可是這樣一來,起碼就可以撇清關係,至少不會在ZDG那裏黑到底,讓人誤會她蘇冪是那種恩將仇報的人。

    至於這麽做的後果,蘇冪就管不了這麽多了,最嚴重的,無非就是被公司冷藏而已。不過蘇冪並不覺得有什麽值得後悔的,畢竟,這是做人的道德問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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