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珠以前就聽自己的一個表姐過,男人肯主動給你買禮物,你高高興胸接受人家的一片心意,男人也會覺得自己的心意受到了肯定,大家皆大歡喜。
你要是推三阻四,還要念叨人家浪費錢,有這錢不如買點實惠的什麽的,男饒一片積極性被打消了,以後誰還給你買禮物?
這個表姐,情商高,雖然長得隻是清秀,可身邊追求她的精英男數不勝數,最後挑了一個精英中的精英嫁了,兩口如膠似漆,表姐夫簡直把表姐捧到手心裏。
是身邊姐妹們學習的楷模和榜樣。
而王永珠另外一個表姐的閨蜜,卻恰恰相反,是那種被家裏教出來,要溫柔善良,體貼懂事的好姑娘。
談個戀愛,事事都替男方著想,出去吃飯,怕男方多出錢,高級餐廳不去,去普通館子,到最後又提議外麵吃都不幹淨,不如買菜在家做。
男方給買個貴一點精致一點的禮物,心裏喜歡,嘴上推拒,還念叨讓男方不要浪費錢,買這種不實用的做什麽?存錢買房買車不好?
請她看個電影,也不如買點零食就在家網上看也一樣。
男方初初還感動,覺得女方是為自己著想,後來習慣了,當女孩子的體貼是應當的,腦子裏就沒有給女孩子買禮物,請女孩子吃飯的想法了,反正女孩子總會拒絕的。
等到婚後,女孩子看著別饒老公過節,生日什麽的給自己妻子買花買禮物,出去浪漫,羨慕不已。
而自己的老公卻從來沒有這個心思,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提出來,老公卻很詫異:你不是買花買禮物這些浪費,不實用嗎?存錢買房買車不更劃算?
那個閨蜜抱著自家表姐哭得眼淚一把鼻涕一把,悔不該當初的樣子,給王永珠留下過深刻的印象。
眼珠子一轉,王永珠高高興心將手鐲往手上一帶,鎏金的手鐲上,細碎的寶石在太陽光大照射下,熠熠生輝,映襯得王永珠的手腕纖細,膚色如蜜。
宋重錦隻看了一眼,就心跳加快,不敢再看。
偏王永珠還將手腕伸到他麵前:“好看吧?”
宋重錦隻覺得心跳如雷,口幹舌燥,吞一口口水,嗓子突然變得幹澀而低啞的道:“好看——”
王永珠又拿著簪子往宋重錦手裏一遞:“我自己看不到,你給我插上。”
宋重錦一貫拿弓箭拿刀穩如泰山的手,此刻微不可見的顫抖著,抿了抿唇,將那隻蝴蝶的簪子輕輕的插進發間。
隨著王永珠一動,那蝴蝶微微的顫抖,撲棱著翅膀,宛如要飛去一般。
一般莊戶人家的姑娘不戴金首飾,一是太貴重了買不起,二是金首飾對皮膚的要求白皙,戴著才好看,皮膚黑黃的戴著金首飾,隻顯老氣。
王永珠如今皮膚已經養得白皙透亮,氣色也好,粉白的臉頰上,泛著淡淡的紅暈,頭發烏黑,鎏金的蝴蝶簪和蝦須寶石鐲子戴在她身上,倒顯出她幾分靈秀之氣來,一點也不像是山村莊戶人家的女孩子。
反而像是大家族裏嬌養著的姑娘。
宋重錦眼神不錯的看著,隻覺得此刻的永珠,鎏金的首飾不僅沒壓住她,反而襯托得永珠人比花嬌,更添風姿。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