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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章 官家比李綱更高明(1/2)

作者:吾誰與歸字數:5462更新時間:2020-01-30 22:02:10

    唐閎來到殿上之後,趙桓簡單了敘述了一下自己的設想,唐閎表示很簡單,並且產量可以做到很大,至少可以滿足禦醫院調派出去的醫者使用的份額。

    這讓趙桓心中那塊巨石,終於落地了幾分,而趙桓也給宗澤和韓世忠寫了書信,叮囑他們心防範。

    “鄂州知府,宋少卿,朕以為直接流放去嶺南好了。”趙桓咬牙切齒的道。

    不是鄂州知府的瞞報,這事能鬧騰的這麽凶?

    之前蘇州知府瞞著趙桓水患,那是僅僅瞞著皇帝,但是該通報汴京,讓朝廷做出處理和支援。

    趙桓可以容忍這樣的潛規則,畢竟朝堂這種存在了一千多年的地方,沒點不為人道的規矩,實在是不過去。

    但是他不能容忍鄂州知府的隱瞞,潭州是流民起事,導致州府被攻破,潭州知府都被暴起的百姓給剁了腦袋,他也報不上來。

    難道他鄂州也被攻破了?!

    “臣以為還是帶枷進京比較妥當。”宋世卿拿出了一本《大宋律》翻了翻道。

    “找到了,《卷三·尚書吏部》吏治第三十二款。“

    “官家,按照大宋律,鄂州知府,為瀆職之罪,下詔申斥乃是應有之意,可是這鄂州知府的行徑,極為惡劣,並且造成了大規模的影響,按律帶枷革職流放嶺南。”

    趙桓看著宋世卿手裏的大宋律,還真的看到了關於鄂州知府的處理辦法。

    【諸食祿之官,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奪祿一季。公罪下下,並解見任,奪當年祿,追告身。公罪極惡,帶枷歸京。】

    大宋律·卷三·尚書吏部,乃是脫胎於唐六典·卷二,宋隨唐製,骨還是唐骨。

    這一卷,主要記錄的就是考核官員任免、考核以及獎懲。

    而宋世卿的第三十二款,乃是考核。

    為官一方做父母官,一旦獲得中下以下的考評,這名官員,就會降級,罰俸一個季。若是公罪,就是下下考評!

    下下評,這名官員,就會被奪去官身,流放嶺南,運氣好點皇帝想起來,還能起複用,運氣不好,就隻能在嶺南建設大宋了。

    公罪極其惡劣,就是帶著枷鎖進京麵聖,通常意味著,砍頭。

    趙桓疑惑的指著下麵一條問道:“凡親、勳、翊衛皆由考第,考第之中,增減三等,這句是罪加三等的來曆嗎?”

    親,就是宗親,勳,就是勳貴。這些人的考第是增減三等。

    按照趙桓的理解,就是立功多加三等,犯罪就也是罪加三等。

    宋世卿點頭應道:“官家,這就是臣認為鄂州知府應該押解歸京的原因,鄂州知府趙承佑乃是趙氏宗親,他是鎮恭懿王趙元偓的第六世孫,理應罪加三等。”

    趙桓一副朕聽明白了的模樣,仔細揣摩了半,才問道:“就是按照宋少卿的法,趙承佑因為是宗親,才罪加三等,帶枷進京。”

    “那他欺瞞瘟疫肆虐之事,居然算不上公罪極惡?”

    鄂州知府因為是宗親罪加三等才帶枷鎖進京,他原來的罪惡居然就撈了個中下評的考核?

    這就是趙桓的問題,鄂州知府的瞞而不報,居然還算不上公罪極惡。

    宋世卿疑惑的看著官家,又看了一眼趙英,仔細思量了良久,才懂了官家這個問題的含義。

    他心的組織了一下語言道:“官家,水患之後常有瘟疫,不算什麽稀奇事,若非鄂州知府乃是宗親,需要罪責三等,否則頂多落一個中下評,算不上公罪下下和公罪極惡。”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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