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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米國潛規則(2/2)

作者:要恰飯的啦字數:8956更新時間:2019-07-05 14:46:03

    “《BillieJean》的完整版權都在我手中,同時那個邁克爾也是我。”

    聽完翻譯,葉蔡回答道。

    這並沒有什麽好隱瞞的,甚至從一開始他就沒有想過隱瞞邁克爾的真實身份,他戴著麵具也僅僅是為了能夠少點麻煩。

    但要是真想將邁克爾的身份完全隱瞞住,肯定隻會更麻煩。

    “那不知葉先生能不能把這首歌的版權轉讓給我們GLB公司,我們會付錢的。”

    那個大衛再次帶著一絲高傲道,就好像能夠被他們看上,是葉蔡莫大的榮幸。

    至於付錢就更不用了,簡直如同他們的恩賜一般!

    不過葉蔡卻一點不介意,別人怎麽認為是別人的事,他連自己的事有時候都懶得管,哪會管別人怎麽想。

    於是聽完翻譯之後,他又開口道。

    “不好意思大衛先生,我並沒有出售這首歌版權的意思。”

    “什麽?你不賣?”

    聽完翻譯後的大衛也是一愣,正常情況不是應該問多少錢嗎?

    對,這個華國人一定在用計,想要借機要個高價而已。

    “葉先生,請先不要急著拒絕,可以聽聽我們的價格,相信你會滿意的。這次我們為了《BillieJean》這首歌的版權,一共準備了50萬,米刀!”

    大衛十分自信的道。

    因為之前他已經調查過華國的歌曲版權價格,最高也不過才50萬華國幣一首,所以他們提出50萬米刀價格,相信葉蔡一定會動心的。

    雖然在他們的資料中,葉蔡本身已經是一個身家在一億美刀以上的真正富翁,但財富多少跟做生意並沒有什麽太大關係。

    反而越是富翁,對賺錢越積極,至少在他們米國是這樣。

    何況他相信葉蔡絕對不會介意利用這個機會跟他們GLB搭上關係,畢竟華國的音樂市場還是太了。

    比如在華國,一首歌能賺幾百萬已經頂了,但在米國卻不一樣。

    一首好歌光出唱片就能賺上千萬米刀,更不要其他收入。

    這樣葉蔡憑借著著作權,後續依然能夠得到一筆十分不菲的收入。

    因為無論在華國還是米國,著作權都無法買賣。

    另外在他們米國,一些大公司也不介意出高價購買一些好的歌曲,所以一旦葉蔡靠著這首《BillieJean》在米國打響了名氣,以後找他買歌的公司肯定會更多,價格也會更高。

    但前提是這首歌必須由他們米國的歌手演唱,或者其他國家的歌手也不是不可以,唯獨華國歌手不可以。

    要不然就會像之前網上那樣,幾乎被全體米國人抵製!

    畢竟華國人可能在米國成為中層,卻永遠不可能成為真正的上層,這是一種整個米國社會公認的潛規則,沒有人敢挑戰!

    而一旦葉蔡證明那個視頻並沒有經過任何音效方麵的後期處理,那麽不管布布會不會兌現承諾,拜葉蔡為師,最終丟的都是他們全體米國人的臉!

    畢竟作為一個已經有上百年曆史的專業音樂公司,那個視頻到底有沒有經過後期處理,他們還是能分辨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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