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凶手的口供和查到的贓物中,隻有一個影碟機。
他知道凶手是誰。
三個月後,他申請調回了老家所在的那個鎮。
麵對上司的惋惜和同事的不理解,他隻是自己生懶散,大城市生活壓力太大,他寧願選擇回到老家去發光發熱。
正巧老家發生了連環命案,於是上司便把他派了回去。
就在回到鎮的那下午,他鬼使神差來到了一間懷舊音像店。
那家音像店的牆上還掛著一張《蒙娜麗莎的微笑》。
在那裏他見到了一個人。
那個他已經從記憶中抹去,卻又如同幽靈般冒出來的人。
吉良。
那一下午,陽光明媚,歲月靜好。
音像店內,兩人坐在椅子上,一同欣賞過去的老音樂。
“這部音響是標準港產貨,一萬多。加上一千多的本地線,比得上十幾萬的歐洲貨。高音甜、中音準、低音沉,總之一句話,就是通透。這立體感多強,就好像在你麵前唱一樣。跟當初那家音像店一樣。”
“我不喜歡聽音樂,我更喜歡看電影。”陳清笑笑,避而不答:“你回來多久了?”
“十多年了吧,我大學畢業之後就回來了。這些年你在幹嘛?”
“當警察。”
“回來是因為被開了?”
“沒,為了抓個犯人。最近鎮上的連環殺人案,你聽過沒。”
“聽過,據凶手是個變態,專門殺花季少女。但他也沒侵犯她們,隻是砍下她們的手帶走,真是個變態。”
“我也這麽覺得。”
經過這初次見麵,陳清肯定了自己的猜測——吉良就是凶手。
不隻是這個連環殺人案,還有他一家四口的血案。
凶手都是吉良。
而且他還在挑釁自己。
自己家裏丟的那個影碟機,就擺在這個這家音像店內。
還有那個自己沒見過的《蒙娜麗莎的微笑》。
但他沒有證據。
所以他盯上了吉良,想要抓到他是凶手的證據。
但凶手還在犯案,陳清也依舊沒找到證據,甚至他還收到很多不記名的快遞,裏麵是一隻隻手臂。
他終於沒忍住,把吉良抓緊了派出所。
但那些案子案發當,吉良都有不在場證明。
陳清無可奈何,看著吉良微笑著被釋放的身影,他發誓一定要抓到他是凶手的證據。
終於,經過艱苦的查證,他想到了什麽。
他回到了過去那家被燒成廢墟的音像店。
在音像店內,他找到了那些被藏起來的手臂。
不僅如此,技術科還提取到了一個鞋印以及被丟棄的鞋子。
陳清如獲至寶,他申請局裏要求吉良來穿著那雙鞋測試腳印。
如果發力的部位和角度一致,那吉良是凶手的證據就找到了。
但這時候,戲劇性的一幕來了。
吉良出了車禍。
看著那具血肉模糊的屍體,陳清沉默了。
他不相信那是吉良的屍體。
DNA鑒定需要去省裏做,結果出來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