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陳永仁站在劉建明身後,手中的手槍抵著他的後腰,然後拉著他的手在印泥上按下了指紋。
劉建明轉過身:“你們這些人真有意思,出來打架還非要拿著玩具威脅別人。”
他是吉良,但現在已經徹底整容了,包括指紋。
陳永仁用槍指著他:“所以你就是吉良。”
吉良微微側頭:“給我個機會。”
“怎麽給你機會?”
“以前我沒得選,現在我想做個好人。”
“好啊。去跟法官,看他給不給你機會。”
“你這是要我死。”
“對不起,我是警察。”
“誰知道。”
劉建明看著他:“我保留有陳清就是當年凶手的證據。給我個機會,我也給你機會。”
他的意思有兩重。
如果陳永仁演的弟弟陳青看不出來,那意思就是“我有你是當年那起案子的凶手的證據”。
如果他看出來了,那意思就是“我有陳清是凶手的證據,我也知道你是陳青,但也隻有我知道。我把證據爆出來,你的結果也不會好”。
當然,後麵這裏會在後續的回溯中慢慢告知觀眾。
這裏就類似一個反轉的作用。
等觀眾看完電影,一回味,哦!原來這裏他是這個意思!
陳永仁沒話。
劉建明笑笑,抬手看了眼手表:“你隻有五分鍾時間,要不要抓住機會,你自己把握。”
這裏也是個扣。
表麵上指的是陳青隻有五分鍾來考慮,過了五分鍾,那吉良就會把證據公布出去。
實際上,這個五分鍾,指的是陳青的生命隻剩下五分鍾的時間了。
因為這裏其實他已經被殺,而吉良回溯到了一時之前。
這裏其實就是給他一個選擇,要不要殺了自己。
沒殺自己,那五分鍾後,陳青會死。
如果動手,吉良死亡,他施加在陳青身上的能力也會解除。
但陳青就會成為一個和他們一樣的殺人犯。
這就是吉良的目的。
陳青沒有猶豫,他手指扣動了扳機。
“卡!”
陳永仁跟劉建明都看了過來,兩人眼中都有些擔憂。
這場戲的劇本原本不是這樣,但兩人臨時改了劇本,也不知道結果會如何。
無人出聲。
過了片刻,方別率先鼓掌。
這兩個人的眼神語氣麵部表情的交鋒著實精彩!
但方別激動的不是這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