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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無可奈何(1/3)

作者:桃木生字數:6910更新時間:2018-10-12 20:47:54

    自古以來。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父親之死,真的讓我有了殺人的心。

    可人活在這世上,由不得你胡來。因為還有一種東西叫作法律。

    法律講究殺人償命。

    可這件案子難就難在,不知是誰砍了我父親的腦袋,也不知是誰在他頭上挨了一刀後緊接著又給了他頭上重重一悶棍。是那一刀和那一棍加起來導致了我父親的離世。若是他隻挨了那一刀,沒有下麵那一悶棍,送進醫院的話可能就救活了。如果他前麵沒有挨那一刀,隻挨了那一鋼管,也不至於當場就死掉。

    怎麽聽起來這意思就是:若找到耍了那一刀和耍了那一棍的兩個人,定罪的話,是兩人平均分擔一個故意殺人罪!

    兩人平均分擔一個故意殺人罪,不知道會判成什麽樣!

    有人說:倆人打架,死一個,另一個判死刑。三人打架,死一個,另外兩個判無期。

    又有人說:無期徒刑通常不是真正的無期,在監獄裏住著住著就變成有期的了。這樣的減刑,那樣的減刑,再加上家屬出錢打點關係。有的犯人明明被判了無期徒刑,可才過了五年之後,大夥都能看見他在街上走動了。

    關於我父親的案子。負責之人說:“當時打架的人太多了。加上又是天黑。現場又沒監控。不知是誰打死了你爹!一百多個人聚在一起打群架,混混亂亂的,雖然死了一個人。可我們不知道抓誰啊!總不能把一百多個人全都抓起來吧!”

    我激動得說話都結巴。為了不讓自己結巴,能夠把話說清楚給對方。我強忍之下再強忍。連連強忍了不知多少次,努力讓自己變得心平氣和,隔一小會兒往嘴裏倒一口礦泉水,說:“一百多個人怎麽不能抓了!一百個人參與打架,說明犯了法!就應該把他們全部抓起來!”

    “光聽說有一百多個人打架!但不知道那一百多個人都是誰!怎麽抓?總不能跑大街上隨便抓一百多個人過來吧!假如啊,我說假如,咱就是知道那一百多個人都是誰。把他們全部都抓起來了!你說該怎麽處置?一百多個呢!”案子的負責之人問我。

    我難捺激動,嗓門控製不住的吼了起來:“要是都能抓來!把那一百多個人全部給我槍斃了!”

    案子的負責之人看著我,一雙眼神作得複雜。一張臃腫的臉上慢慢地綻放開了,笑容裏充滿了一種說不出的譏嘲。他說:“法律可不是隻為你一家定做的!那是大眾的東西!豈能由得你胡來!要是擱以前的封建社會裏,你當一個皇帝,你願意咋的就咋的辦。可現在是什麽社會?社會主義社會,講究民主公平的!同誌,你不能不講道理啊!”

    說罷,他肥厚的巴掌猛一拍桌子,發出“哐”一聲大響,把我給嚇了一大跳。

    我覺得眼前這個人充滿了怒氣,充滿了威嚴。一張胖臉上的肉一顫一顫的,一雙小眼睛裏快噴出了火。我不禁有點兒害怕了,語氣放軟了不少:“那別抓打架的人了!抓老板吧!是老板指使黑道上的混子打死了我爸!”

    案子的負責之人臉上又笑了,說:“甭胡鬧!你說那個老板啊!人家早撇清了。跟打死你爸的那些人沒關係!據調查,那些人為啥打你爸,是因為你爸喝了點兒酒,不知道自己是誰了,脫褲子尿人家車上,人家車裏當時還坐著一個女的!降下車窗說你爸了。你爸還罵人家。人家開車走了。再過一會兒,就有一群人趕到工地上,把你爸圍起來打了!你說這事兒,你爸活該不!”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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