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咬破自己的手指頭,在一張幹淨的白布上寫下四個字:百無禁忌。就能從他家裏領走一個媳婦。
“你之前交的彩禮錢,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我一分錢也不要。全讓小芳捎過去!”
聽起來,好像很劃算。
我注視著老楊。
老楊也正在注視著我。
從他的眼睛裏,除了飽含笑意之外,我再也看不出其它的內容。
他好像沒有什麽惡意。隻不過是提了一個比較奇怪的要求罷了。
我忍不住問:“用我的血寫下百無禁忌四個字。幹什麽用?”
老楊說:“我們這兒有一個規矩!凡是女婿過來迎親,就必須要在女方家裏留下自己的血字!據傳,新女婿的血,好比黑狗血,能辟邪!”
我說:“這樣的規矩,我從來沒有聽說過!”
“現在你不是已經聽我說過了嗎!”
“這肯定是你自己編的規矩!”我說。
老楊臉上的笑容不見了,換作一臉嚴肅,說:“就算是我自己編的規矩,那你尊不遵守呢?”
我走上前去,一口咬破自己的手指頭,流出血,在鋪在桌子上的那塊白布上寫下:百無禁忌。
一刹那間。空間震蕩了。猶如水麵出現了一圈圈的波紋。漣漪蕩出去很遠。我感到一陣頭暈目眩,天翻地轉。
我閉上了眼睛。
過了一會兒,我睜開眼睛再看,空間已經恢複了正常。
老楊已經從椅子上站起,走到了桌子前,雙手將那塊寫著血字的白布捧起來,睜大眼睛端詳著它。禁不住臉上的肉一顫一顫的。
很顯然,他對此物很稀罕。根本掩飾不住自己的激動。
“好!你可以把小芳領走了!”老楊說。
在一間東屋裏,也就是楊小芳的閨房。我看見了穿著一身白色婚紗照,一雙繡花紅鞋,頭發高高盤起,臉上塗抹著厚厚的白粉,嘴唇上抹著血紅的唇膏,正坐在床上等著我的楊小芳。
一場再簡單不過的婚禮,她把自己打扮得這麽隆重。證明她很是在乎這場婚禮的。
一個女人之所以很在乎自己的婚禮,是因為她深愛著和自己結婚的男人。
可我覺得她這種打扮不好看。一點兒也不好看。有一種說不出的難看。她的臉本來就很白,肉質細膩,根本用不著在臉上抹粉。這樣一抹粉,倒顯得她臉上的皮膚很粗糙。
血紅的嘴唇。好像她剛喝過血一樣。
但我並沒有說什麽。因為不想掃她的興。
我們坐上了金拾的越野車。
外麵的雨仍舊嘩嘩地下個不停。
天地間一片水霧朦朧。
車內,三人,誰也不說話。
好像誰也不知道該說什麽。
車開得很慢,因為前方都是雨水,淹沒了道路。
雨越下越大,砸得車頂密集的啪啪作響。
好像天上落下來的不再是雨滴,而是流下來的無數道水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