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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歡快(1/2)

作者:蘋果炒飯字數:4336更新時間:2021-12-26 22:01:49

    這個年代國人對財富非常崇拜,不是有那句話嘛,搞原子彈不如賣茶葉蛋,雖然有些誇張,可也反應了老百姓對金錢的狂熱。

    如今林雲有了錢,林家也跟著沾光,每個月林學東都會給父親林永坤一萬塊錢,林永坤再給兒女們發錢,每家都能分到近兩千塊錢。

    兩千塊錢一個月的家庭收入,在九十年代絕對超過了小康家庭,基本上想吃啥吃啥,另外幾個弟弟妹妹每次見到林雲也伸手要錢花,林雲出手就是幾千,完全就是財神爺做派。

    家人有了錢,行事就比較高調,林鵬還是初中生,九十年代的初中生清一色的運動服,騎著二八大杠,背著綠色的軍包,林鵬倒好,上下學騎著一千塊錢買的變速車,整個學校就他這車最好,相當於後世的超級跑車,走在路上回頭率相當的高。

    手上戴著塊島國電子表,花裏胡哨炫人耳目,還有各種外貿衣服,穿在身上,在清一色的運動服中如鶴立雞群,聽說不少小女孩都鍾情這位帥哥,想要和他交朋友。

    總之,林鵬有紈絝子弟的傾向,不能不管。

    林雲直接把堂弟拉到身邊,“林鵬,你可得注意,現在市麵上可有搶錢的人,你這麽炫耀,小心被人盯上。”

    林鵬一撇嘴道:“誰敢?我可有一幫兄弟,天天跟我屁股後麵,我一聲令下,他們絕對死心塌地,我不搶別人已經不錯了,誰敢搶我?”

    “我艸,你還有組織了?”

    林雲很驚訝,直接告訴對方:“我告訴你,你可別帶著你這幫小弟兄欺負別人,要是惹出事來,我可不給你擦屁股,到時候進局子沒人替你說話。”

    林鵬笑著撓撓頭道:“哥,我也不是帶著他們欺負人,就是一旁朋友而已,平時我就帶他們吃點飯,買點書包文具啥的,都是我花錢,也不是搶來的,有啥大事?”

    “哼,你呀,還不懂事,這叫做酒肉朋友,他們跟你好是因為你有錢,沒什麽好處,我告訴你,如果這些人想要做犯法的事,你別什麽兄弟義氣跟著去。

    現在國家就盯著這種事呢,別說是你,就是首都那些有錢有勢的人,如果犯了事,一樣被抓,到時候親戚朋友都跟著吃瓜撈,咱們做的是正經生意,萬一因為犯法的事被牽連,公司恐怕也會遭殃,公司倒閉,我沒錢了,你還有個屁?”

    林雲變得嚴厲起來,剛才還滿不在乎的林鵬立刻低下頭,緊張的搓著衣角。

    林雲對親人很好,給錢給物,但同時對他們的要求也很高,首先就是不能違法,一旦林雲要是知道誰違法了,不好意思,沒錢給了。

    當然,林鵬不過是初中生,還沒到違法的年紀,可初中生很危險的,容易學壞。

    在前世,林雲上初中時班級裏就有幾個學生天天打架鬥毆,搶人家小學生的錢,有時還跑到公交車上偷錢包,看上去不起眼,但他們已經算是違法了。這幫人以後會有什麽結果?

    林雲大學畢業多年後和同學聚會,從另外一個人那裏得知,當年那些驢行霸道的學生中,有三人被判了十年以上的重刑,還有一個因為殺人被判了死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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