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父母都不愛自己的子女,那當然也是不可能的,父母之愛子,很多時候竟然是發乎天性。
不附帶任何的條件的。
那為什麽還要把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子女賣了呢?
那當然是不賣也養不起了!
一般來講,亂世之中的平民百姓一旦遇到大災大難,或者說隻是一個度不過去的難關,就會淪落到變賣的地步。
那麽要賣,一般會先從什麽開始呢?
當然是家當,變賣物品。
可是,話又說回來,一般會淪落到賣兒賣女的家庭,他的家裏還能留有餘才嗎?
要是還能有值錢的東西,有何至於去賣子女?
既然什麽都沒有,到了最後,他們也隻有變賣自己能夠掌控的人了,首先就是子女。
一般來講,小女孩是最先被賣的,原因無他,又不能提供勞動力,身單體弱的,留著還要浪費糧食。
全家都快沒飯吃了,哪裏還有餘糧供養小丫頭。
賣了賣了!
接下來,自然是賣掉兒子。
小孩子嘛,又要張嘴吃飯,又不能幹多少活,最重要的是,也賺不了太多的錢。
那當然是賣掉為家庭創造暫時的經濟來源了,況且,對於很多古代的家庭來說,他們實際上對自己的子女也並沒有那麽強烈的感情。
人都是很現實的,在真實的生存困境麵前,親情也好,愛情也罷,你會發現,他們特別的不堪一擊。
飯都沒得吃,人們都隻顧自己的死活。
孩子,對於這個時代的很多家庭來講說的難聽些,其實也隻是屬於可再生資源的一種,並沒有什麽稀奇。
這個沒了,隻要是我們可以保住性命,等到過幾年緩上來了就再生幾個好了。
這又能算的了什麽?
但是呢,隻是到這一步或許還遠遠不夠,難道困難就會因為他們賣了子女就解除了嗎?
不可能的。
對於一個家庭來講,可以稱作是勞動力的,一般就是成年的子女,還有夫妻二人。
沒成年的子女都賣掉了,那麽剩下的,就是夫妻二人了。
沒關係,等到迫不得已的時候,妻子也是可以被變賣的,也不必大呼古代女人的可憐命運雲雲。
從這個層麵來講,也確實是如此,因為一般來講,總是不存在妻子把丈夫賣掉的情況。
都是反過來的。
丈夫能夠把妻子作為財物處置,而女人往往隻是男人的財物,但是呢,在這個混亂的年代,過於追究這些也沒有必要。
因為一旦落到這步田地,這個貧窮的家裏,做丈夫的境況也不會好到哪裏去。
等到了最後的一步,他就該變成自己賣自己了。
這種行為在古代也有個學名,叫:貼質。
便是自己給自己定個價錢,賣出去,也就叫做自己賣自己了。
你看看被管事的找來的這些小娃娃,個個都是被父母賣掉的,時局混亂,成年人尚且不能保證時時刻刻有口飯吃,就更管不了自己的子女了。
或許,在他們看來,這還是給孩子們找一條出路呢!
幹活又怎樣?
沒有尊嚴又怎樣?
連最基本的穿衣吃飯都解決不了的家庭,還有什麽資格去追求那些虛無縹緲的事情?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