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靜好。
離枯山林附近已經許久沒有人類居住,雜草叢生,道路幾乎已經看不出原來的樣子。
這裏已經不是人類的世界了,野兔,鬆雞,狐狸都把這裏當做天堂。雖然土壤中可能還有那麽一點不怎麽健康的化學物質,但是對於野生動物來說,這點小小的損傷和自由相比起來,一切都是可以接受的。
一隻兔子從草裏鑽出來,晚上正是他們的覓食時間,它們警惕的豎著兩個長長的耳朵,邊往嘴裏塞著草葉邊小心的打探著周圍的動靜。
忽的一聲輕響從遠處傳來,兔子的耳朵一下子伸直了,小腦袋也四處轉著,試圖尋找聲音的來源。它必須緊張起來,對於人類而言,失誤可能隻是會導致某一件事情失敗,但是對於小兔子而言,失誤就等於死亡。
咚咚咚!
接連數聲悶響傳來,一聲比一聲劇烈,大地在微微顫抖著,小兔子茫然的看著四周,完全不知道到底是發生了什麽情況。它剛剛下定決心打算逃跑,一隻從天而降的鞋子就踩在了它的身邊。
咚!
一個清楚的鞋印出現在兔子的身邊,飛濺起的泥水把小兔子的黃毛打的髒兮兮的。
那是一個人。
可是兔子發誓,它從來沒見過跑的這麽快的人,簡直要比它的速度還要快上許多。
那人是幹什麽的?
為什麽跑的這麽快?
答案是:為了與生命賽跑。
為了跑贏死神。
這就是答案。
江城小心翼翼的將孫子器從壽衣上解下來的時候,孫子器已經隻剩了一口氣而已。
他發著高燒,渾身都在顫抖,他身上的那無數個小傷口和大片大片還沒有完全凝固的血跡證明著他曾經遭受了什麽樣的痛苦。
江城很想把青衣的屍體碎屍萬段,最好拖出去喂狗,以此才能緩解心頭之恨。可惜青衣變作了怪物和一隻無頭之鬼,而江城也沒有心思去做這些。
比起報複來說,救人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快快快!
他在月光下奔跑。
隻想搶贏時間。
跨出山崗,跨過小溪,空氣在江城的身體裏燃燒著,催促他幫助他越跑越快!到了最後,江城的腳步甚至在土地上留下一串帶著火焰的腳印。
快快快!
遠處幽城的輪廓已經可以看到,隻要再穿過一片曠野,最多二十分鍾他就能到達幽城。
突然。
在江城的背上靜靜趴著的孫子器動了一下。
江城立馬一個急刹車,他的腳劃起了大片大片的泥土,劇烈的摩擦甚至讓他腳底的運動鞋都擦出了白煙。
驟然的停止就算是江城也有些消受不了,他用了的吐了一口氣,想要減輕下心髒的壓力,卻有許多的火星從口中吐了出來。
“放我下來吧兄弟……”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