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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ΩДΩ)(1/3)

作者:想枕頭的瞌睡字數:11868更新時間:2019-07-13 19:11:26

    “(ΩДΩ)!”

    劉朝華感覺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

    你就去看了半個小時的監控,就把嫌疑人找出來了,這也太假了吧?

    難道嫌疑人舉著一個上書“我是小偷!”的牌子,就站在監控探頭底下?這是腦殘嗎?

    “你確定?”劉朝華自是希望慕遠不要太自以為是,“辦案,可是一件嚴謹的事情。”

    慕遠很是肯定地點了點頭,道:“我確定!”

    “在監控中發現的?”

    “是的,不過也結合了受害者的描述以及現場的一些情況。”

    劉朝華眼神複雜地看了看慕遠,道:“說說你的想法。”

    慕遠自是能看出劉朝華的懷疑,如果他真相信自己找到嫌疑人了,自是應該第一時間詢問結果,然後組織抓捕,而不是問過程。

    不過慕遠也能理解,自己又不是什麽刑偵專家,就憑一句話,對方就能信自己?問自己的偵查思路也是很正常的。

    “根據受害者的描述和現場的痕跡判斷,嫌疑人作案時間應該是在淩晨2點到4點。之前我們已經看過小區以及夫子巷兩側的監控,甚至將時間向前後各推了一個小時,都沒有發現可疑人員。因此我大膽猜測,嫌疑人應該知道巷子兩端的監控是避不開的,所以從圍牆翻出來後,直接找個隱蔽的地方躲了起來。然後等到人流量比較大的時候,再遠離作案現場。這樣就算警察在監控畫麵中看到他,也很難懷疑到他的頭上。可他畢竟不敢在一個地方呆太久,這樣也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所以六點半到七點半這個時間點離開是最合適的。”

    聽了這番話,劉朝華雖然還未完全相信慕遠找出了嫌疑人,卻也不得不承認對方的推測確實有理有據。

    當然,僅僅推出這個結論,距離確定嫌疑人的身份還非常遙遠。

    慕遠接著道:“從作案手段來看,這家夥應該是一個慣偷。我猜測,這樣的人一般不會選擇自己住所周邊的目標下手,所以他作案後離開作案現場,一般都會選擇交通工具。而一般做小偷的,經濟條件必然不是很好,所以這樣的人一般都不會打的,最可能的便是坐公交車。”

    “你……不覺得這些理由有點牽強嗎?”

    慕遠認真滴看了看劉朝華。

    真聰明啊!這理由當然牽強,因為這都是自己編的,花了幾分鍾時間。

    不然咋辦?總不能說是憑著自己比警犬還要敏銳的嗅覺聞出來的吧?

    當警犬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當警犬。

    “偵查過程本就是一種推論和求證的過程不是?隻要有這個可能,我們便要去求證。我對我的推斷有信心,反正也花不了多大的功夫,劉所你總不會連求證事實真相的想法都沒有吧。”

    劉朝華看著慕遠,這小子是膨脹了吧?

    才破了一個案子,呃,兩個?也不算,昨天抓的嫌疑人不算破案,就一個案子,也能膨脹成這樣?要像自己這樣累計破了數百起案子的大佬,豈不是應該原地爆炸?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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