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群眾舉報?這個也隻是一種理想化的狀態。
這其實與公共場合禁煙有一定的共通之處。
大家都知道吸煙有害健康,二手煙尤甚。但真正去舉報那些在公共場合吸煙的人又有幾個呢?很多人都抱著一種忍忍就算了的想法。
殊不知,正是因為這種忍忍就過去了的想法,助長了這些人的自私之心。
我吸煙是我自己的事情,你管得著嗎?
同理,我遛狗用不用狗繩,也是我自己的事情,礙著你哪兒了?
基於這種種因素,雖然這一管理規定出台了近兩年,但卻一直流於形式。
慕遠稍作思索,心中有了想法。
於是他暗戳戳的取出手機,撥了一個電話出去。
希望能借力成功。
……
調解的過程並不順利,占理的金先生一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僅有狂犬疫苗費用,還有精神損失費。
這本無可厚非,可李女士一方就不願意賠。
理由很強大:我時候不知被狗咬過多少次了,也沒見精神上有什麽問題。
好在萬教導不愧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口才出眾、教能力突出,居中調和之下,雙方各退一步,確定了一個雙方認可的調解方案。
就在雙方剛剛簽署調解協議的時候,門被輕輕推開。
開門的是輔警嶽旭,年齡已經過了0,算是派出所資曆比較老的輔警了。
嶽旭道:“萬教,外麵有人找。”
萬教導正對著大門坐著,抬頭蹙眉問道:“誰啊?”
“西華市電視台的,他們接到群眾舉報稱有女孩被狗咬了,雙方被帶到了派出所處理,便想過來采訪一下。”
萬教導眉頭頓皺,內心吐糟了一句“麻煩”。
可再麻煩,也不能無視這些無冕之王。
不然鬼知道明見諸報端的是怎樣的春秋筆法。
調解室裏另外兩方表情可就複雜了,金先生倒還比較平靜,李女士和她女兒就有些坐蠟了。
誰也不想被當做反麵教材不是?
“我們不接受采訪!”李女士黑著臉道。
她女兒也緊接著道:“這屬於我的隱私。”
萬教導腦子還是非常靈活的,加之負責政治思想工作,與搞宣傳報道方麵的人接觸較多,立刻就想到了電視台這些人的目的——或者是電視台記者所關注的焦點。
單純的狗咬人事件,並不具備報道的價值,最多報道後順帶呼籲一下,讓養狗的人看好自己的狗。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