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遠點了點頭。
“這是上周報的案?”慕遠重新翻開卷宗,“根據受害者的描述,她在月8號的時候還與嫌疑人見過麵。後來對方就失蹤了。”
“對。”劉所道,“我們現在掌握的信息,嫌疑人在實施詐騙的過程中,有幾個人曾與他有過聯係。這也是我們目前主要的偵查方向,如果能夠找到這些人,破案的幾率還是蠻大的。”
慕遠似乎陷入了沉思。
半晌之後,慕遠道:“劉哥,這案子交給我來辦吧。”
“有把握?”
“辦完後才知道。”
“需不需要有人配合?”
“暫時不需要……呃,如果能有輛車就更好了,沒有也沒關係,我可以打車。”
“還是給你找輛車吧,打車不方便。”楊所起身,“你等著。”
……
所長辦公室。
楊新軍正在審閱一份材料,內勤陳剛剛交過來的,現在陳就坐在楊所的對麵,等著他的修改意見。
內容是以青龍街所加強寵物犬隻管理為重點的工作簡報……
畢竟電視都報了,內宣也得跟上不是?派出所能宣傳的東西不多,自然要把握每一次機會。
在楊所看的同時,陳道:“楊所,慕到我們所的這一周,我們就寫了五篇信息,全被分局采用了。而且這些信息都是實打實的案例,不像其他所編撰的所謂經驗材料。如果一直這樣,我們年底的信息編撰工作絕對在全局名列前茅。”
其實對於內勤而言,最痛苦的不是寫材料,而是要無中生有地編材料……
楊所眼皮抬了抬,道:“你以為我不想把慕留下?這可不僅僅是材料的問題,案件數、打擊數都能拉升一大截。雖不敢碾壓刑大,超過其他派出所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可關鍵是慕這子太牛了,要不是他自己不願意,估計現在都去市局刑偵支隊上班了。”
陳頓時就震驚了。
他可不知道昨晚發生的事情,一般涉毒案件,都是涉密的,在未偵破之前,不會向外透露半句,這一點楊新軍這個所長還是很有原則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