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的大部分人都是一臉淡定,看來是早知道消息了。
就連高局,也同樣以一副審視的目光從眾人麵前掃過。
忽然,高局目光定格,他看到了慫在角落裏的慕遠……
神馬情況?
高局頓時大感驚訝,他還不知道慕遠已經回來了呢。
一個在一個小時前還躺在昏迷躺在醫院的人,居然一個小時後坐在了會議室裏,這怎能不驚訝呢?
他正準備瞪這小子一眼,卻見慕遠弓著身子,低垂著頭,似乎在做著筆記。
天見可憐,這又不是什麽正規的會議,需要做筆記?
高局哪能不清楚,這小子絕地是在躲自己的目光。
無奈地搖了搖頭,這時候在開會,自然不方便特殊對待,不過散會後,他準備找這小子說道說道。
嗯,還有李局,不是說好了讓慕遠在醫院裏修養兩天嗎?怎麽就讓他回來了?到時候一塊兒教訓。
李局接著說道:“就在五分鍾前,我們派去花旗銀行的人把資料帶回來了。並且經過蔣德安、薑晨辨認,這個資料袋就是孫曦的那一本。我們立即對立麵的資料進行了檢查,現在可以確定,李鴻禧、孫曦具有重大販毒嫌疑。同時,王琳和玫瑰莊園小區的保安同樣參與此事,目前關於這些人我們掌握的證據雖然不多,但隻要把李鴻禧和王琳抓起來,證據肯定不缺的。因此,經我與高局商量,認為此時抓捕條件已經成熟,我們必須立即對以李鴻禧為首的販毒團夥實施抓捕。”
沒有人對此表示懷疑,哪怕是玫瑰莊園小區那邊保安證據缺乏的事情,大夥兒也同樣認同李局的觀點。
道理很簡單,對某一個特定的人,要通過審訊讓其老老實實的交代,那難度肯定很高。
可要是抓回來的是一群人,那就簡單多了。
隻要這群人裏有一個交代了,後麵的事情就會變得很簡單。
更何況這群人並不是首要分子,隻要沒有其他罪責,一般也不會被判死刑。要撬開口並不難。
“現在,我對接下來的抓捕行動做一個分工。”
“第一,是對孫曦的抓捕,這個任務相對簡單,便由禁毒大隊在那邊負責盯梢的同誌負責,巡特警大隊派兩位隊員過去配合。第二,是對玫瑰莊園這裏麵的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這也是這次抓捕任務中最重要、也是最困難的一環。根據我們羅列的清單,這裏麵我們需要抓捕的人員一共53人,其中51人是偽裝成保安的人,另外兩個便是李鴻禧和王琳。這邊的行動由巡特警大隊主要負責,專案組成員同步跟進,負責現場證據收集固定,刑警大隊再調派5位技術室的民警配合。”
“特別是玫瑰莊園這邊的行動,我需要強調一下,我們的行動必須要迅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所有人一舉擒獲,否則一旦這些人警覺起來,很可能會負隅頑抗,甚至把小區裏的人抓起來當人質,一旦到了那種程度,我們的行動就算是失敗了。明白了嗎?”
“明白!”所有的人鏗鏘有力地應道。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