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所不得不改口啊,因為楊所又舉起了手。
那動作,特標準,意思就是請走,不送!
“這不就對了嘛。”楊所笑笑道,“好了,我這邊就同意了。小慕那裏,你自己去說吧。”
楊所雙眼飽含著對人生的懷疑,道:“你不去說?”
“對方隻是我們所裏的實習人員,我怎麽好對他在哪裏工作作出安排?這種事情,你得表現出自己的誠意不是?”楊所笑得很樂嗬。
劉隊就很鬱悶了,剛才敲竹杠的時候,你咋就沒想起慕遠是實習人員?
不過他也知道,如果不能先過了楊所這關,小慕那邊估計也是不會同意離開所裏的。
慕遠那小子,其他優點沒發現多少,但言而有信絕對算是一個很大的優點。
不過這個優點,換個說法的話,就叫軸!
當初慕遠因為實習找上青龍街派出所,就鐵了心要在派出所把實習期待滿,誰說也不管用。
現在老楊鬆了口,小慕那邊應該就好勸多了。
“小慕現在在什麽地方?”劉隊問道。
老楊道:“處警呢,剛剛轄區發生了一起盜竊案,偷了十多隻雞。”
劉隊雙目一突,伸手朝著楊新軍一指,便要說些什麽,可最後他咬了咬嘴唇,什麽都沒說。
然而,楊新軍哪能猜不出他的心思,不滿地道:“老劉,你可別看不起雞,被偷的可是土雞,一隻一百多呢。妥妥的刑事案件。”
“好!偷雞案子很牛逼!可以了吧?”劉隊做出投降狀。
“那我就在這裏等著,等小慕回來就與他說說。”
“你最好是在值班室去等。”楊所說道,“這小子與趙長達差不多,一個是喜歡處警,一個則是喜歡抓人,隻要是聽到可能會抓人的警情,跑得比誰都快,不管今天該不該他值班。”
“這性格我喜歡!”劉隊笑著道,“我們隊上就缺能抓人的人。”
楊所認真地看了他一眼,道:“希望你能一直保持這樣的心態。”
劉隊:(`Д′),我感覺你是在藐視我?
最終,劉隊還是來到了值班室。
楊所也跟著下來了,畢竟同是分局部門一把手,把對方一個人晾在下麵不太好。
等了不到十分鍾,劉隊透過派出所外的玻璃門,看到一輛警車穩穩地停在了路邊,然後後門推開,慕遠“提著”一個嫌疑人就從車上跳了下來。
“Σ(⊙▽⊙“a,真把人給抓到了?”劉隊內心的震驚無以言表。
其實警察和受害人的心情是一樣的,都希望能把每個案子都給破了。
但警察又與受害人有不一樣的地方,比如警察理性地知道並不是所有案件都能破,一件案件能否破掉,外在因素太多了,這並不是警察所能左右的。但受害人不一樣,一旦一件案子破不了,他就會認為警察一天啥事都沒幹,我這幾年就報了這麽一起案子,結果……什麽結果都沒有。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