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所長對案件由刑大辦理完全沒有任何意見,這種涉及二三十人持刀鬥毆的案件,派出所很難消化。
隻需要打打下手就將這件事情處理完,也是很愉快的事情。
隨後,幾輛警車和救護車相繼趕到,地上那些人分別塞了進去。
再然後,這些車輛發出節奏不一的警報聲,迅速撤出了現場。
當然,刑大的人留了下來,他們還需要進行現場勘查。
現場的血跡、凶器,哪怕是用過的凳子、掃帚,都需要逐一登記,然後提回刑大。
另外,對現場圍觀群眾進行登記,從中選出一些作為證人,以便後期詢問證人筆錄。
王子瑜還留在現場,一方麵他要負責現場指揮,另一方麵他還得等慕遠回來。
……
安樂,姓安名樂,今年18歲,他父母給他取這個名字,就是希望他一輩子平平安安,快快樂樂。
不過安樂這小子自從平安快樂地活過了十二歲後,就開始浪了起來。
抽煙,是最開始染上的壞習慣,然後與一群更浪的社會人開始了在各個底線上瘋狂試探,各種作死……
或許是他父母給他取得名字太好,就算這樣,他居然還平平安安地活到了18歲,並且他自認為活的很快樂。
哪怕剛剛經曆了一場激烈的生死搏殺,他甚至認為那才是男人應該有的生活。
可現在,安樂就覺得自己一點都不快樂了,他甚至討厭現在的自己。
當時怎麽就慫了呢?那麽多人熱血拚殺都不曾慫,怎麽看到警察手中的槍就慫了?
明明隻有一把槍啊!就算那警察是神槍手,一槍解決一個,也不能把他們全給放倒不是?更何況,他手上也沒刀,應該不會被警察重點照顧。
但事實卻是,他慫了,躲在後麵偷偷溜了。
以後怎麽還有臉去見那些兄弟?
腦子裏這樣想著,腳下卻是絲毫沒停,隻不過他確實跑得累了,想快也快不了。
好在他都已經離開現場10多分鍾了,跑了七八百米遠,他覺得不太可能被追上。
突然,他停下了腳步。
不是他自己想停,而是跑不了了。
胸前的領口緊緊嘞著他的喉嚨,後背的涼風嗖嗖地灌進來……
當然不是因為秋衣穿反了,而是後背衣服被人給提了起來。
你要問他怎麽知道自己被提起來了?這特麽還不簡單,雙腿離地了,智商……he~pei,雙腿都離地了,又不是他自己跳起來的,除了被人提起來,還有其他可能嗎?
安樂驚恐地尖叫著,盡管沒能發出聲音。但他的身體還是拚命地轉動了一下。
然後,他看到了另一個人,一個與他一同溜走的人。他不知道這人的名字,因為這人是另一方的,但他可以很肯定地說,這人確實就是那與自己一同跑掉的人。
可現在,這人同樣被擰著,就站在地上,乖巧無比。
同時,他看到了提著他的這個人。
“好了!齊了。”慕遠嘀咕了一句,道,“回去吧。”
安樂突然掙紮起來,他覺得自己隻要掙脫了,就還有逃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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