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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別人還怎麽混啊?(三更求月票)(2/3)

作者:想枕頭的瞌睡字數:7334更新時間:2019-11-03 23:29:39

    “慕,你這能力……很厲害啊!比你的狗都厲害。”李局豎起了大拇指。

    慕遠有點方,他懷疑李局這是在罵自己,可是沒有證據。

    至於為什麽要罵?這還不簡單,嫉妒唄。

    李局接著解釋道:“氣味跟蹤,隻適合現案或者跟蹤抓捕嫌疑人。而很多案子,往往是在案發後幾才被發現,這種情況下,就不具備追蹤條件了。但一些案子,現場周圍實際上是有目擊證人的,如果慕你能保證所畫出來的人足夠相似,對於偵查破案的幫助可就太大了。”

    慕遠抿嘴笑了笑,道:“李局放心吧!有這種案子,我肯定上。”

    李局笑道:“你子就算不上,綁也要把你綁去。”

    這時,劉隊在一旁弱弱地道:“李局,我看……要不先把人帶回來,看看審訊的結果再?”

    “也行!”李局拍板道,“慕,傳喚嫌疑人你去不去?如果……”

    “我去。”慕遠立刻道。

    好不容易把人給找出來,慕遠怎能容許別人摘桃子呢?

    雖然的是傳喚,但那不過是因為李局等人覺得還無法證實對方就是嫌疑人罷了,可對慕遠來,這就是一次抓捕,對方就是嫌疑人。

    李局笑著道:“我就知道你子閑不管!”

    完,他看了看劉隊,道:“老劉,你來都來了,要不就一起去看看?齊茂軍也一起行動。抓一個人而已,你們三人夠了吧。”

    劉隊看了看慕遠,聳聳肩道:“肯定夠了。”

    ……

    姓名:陳釗。

    年齡:歲。

    家庭住址:西陽路號附號1樓1號……

    身份證號碼:……

    這就是慕遠剛剛所畫之人的身份信息。

    根據查詢到的軌跡數據,可以確定陳釗確實一直居住在西華市,而且就住在西陽路。

    而西陽路距離那起尋釁滋事案案發所在地的青福路不過兩公裏。

    一輛警車,由劉隊親自開著,慕遠抱著狗坐在副駕駛,齊茂軍坐在後排。

    至於那賣部老板,李局安排了其他人把他送回去。

    哪怕已經離開了分局,劉光頭還是有些神不守舍的樣子。

    “慕,我還是不太想得明白,你是怎麽憑著別人的口述,把一個從未見過的人畫得如此真實的。如果隻是神似也就算了,居然都能通過人臉識別軟件把人給鎖定了,這也太不可思議了吧?”

    慕遠靦腆地笑了笑,道:“這也是憑著一種感覺畫的,關鍵在於你如何去體會目擊者所描述的內容。很多時候,或許連目擊者自己都沒注意到的細節,卻能在言語、神色中體現出來。這種東西,是不清道不明的。”

    劉隊居然點頭道:“明白!搞藝術的都神叨叨的,你這畫像雖然不完全等同於藝術,但也差不多了。”

    慕遠內心有些懵逼。

    你明白了?我自己都還沒明白呢。

    不過你明白了就好,我明不明白不重要。

    最好是你還能幫我讓更多的人明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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