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林是土生土長的康玉縣本地人。
隻不過與大多數質樸的康玉縣人不同,他屬於……長歪了的那種。
既不喜歡放牧,也不喜歡耕種,甚至不喜歡任何形式的勞動。
嗯,直白點,這就是一好吃懶做的家夥。
這樣一個人,在的時候也就算了,家裏的長輩還能包容,可當他長大後,總不能還什麽都不幹吧?
於是艾林便去沿海城市溜達了一圈。
這一溜達就是一年,學沒學到東西不知道,反正回來後就吆喝起了寨子裏另外幾個長得半歪不歪的夥伴,開始了“神神秘秘”的發家致富之旅。
還真別,隻是半年時間,艾林這家夥便買了車。
用他的話,那些錢是在縣城裏賺的。而他們也確實經常到縣城溜達,還真像是去掙錢的樣子。
而事實上,他們當然不可能去縣城賺什麽錢,要是縣城的錢那麽好賺,他們父母那一輩、乃至於現在這一輩的很多人,也不可能繼續留在寨子裏放牧了。
他們做的事情,便是偷獵。
之所以會搞這樣一件事情,便是因為艾林在沿海的大城市發現了一個“秘密”,這裏有一些人很喜歡吃“野味”,而且願意出高價吃“野味”。
“野味”是什麽?那玩意兒在老家那山嘎嘎裏到處都是。
這一發現,讓艾林自認為發現了一座無人開發的金礦。
不過艾林也多少聽聞過一些,獵殺野生動物是犯法的,特別是野生保護動物更是如此。
所以,艾林在返回家鄉後,雖然操起了這份“事業”,可也知道這是見不得光的,所以做了一些部署。
比如對交易地點的監視,又比如對外絕口不提偷獵之事。
甚至他費盡心思弄回來的幾支獵槍,除了幾個一同行動的夥伴,也沒有人知曉。
兩年時間過去,一切都很順利。
這也可以看出寨子裏的那些老鄉們的淳樸,竟然都沒對他們產生懷疑。
雖然艾林等人足夠謹慎,但兩年時間裏都沒遇到任何的風浪,這也讓艾林的警惕心降低了不少。
昨晚上,他原本安排去盯梢交易地點的弟傳回了一個意外的消息,竟然有車在他們上午交易的位置停下了,還有人從車上下來查看情況。
這讓他第一時間想到是警察偷偷摸過來了。
可是在聯係過買家,得知對方那邊並無可疑之處後,他便放心了不少。
隨後便又安排了早上那一幕,準備試探試探。
如果能把人給唬走,那明對方隻是一普通的遊山客,可如果對方亮出警察的身份強行要繼續往前走,那他也就可以做些隱藏。
反正……家裏也沒放什麽獵物,最多隻是需要把幾把獵槍藏好罷了。
試探的結果很理想,那兩人……遛了。
而且看那兩人的形象,也不像是警察,其中一個臉上還有道凶狠的刀疤,另一個像是一個大學生。
這樣的組合,怎麽可能是警察呢?
所以,為了能夠敢在對方到來之前弄到足夠多的新鮮貨,艾林又招呼上自己的夥伴出發了。
與往常一樣,他們需要開車到一處河穀口,將車停在那裏,然後順著河穀往下遊走。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