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與他之前所辦的任何一件案子,都是截然不同的。
不過慕遠深信一個道理,再縝密的犯罪過程,都必然存在疏漏,也肯定會留下某些線索,重點是自己能不能把這些線索找到。
就在剛才,他就已經發現了多個線索。
除了那些河沙,還有那個錢包。
錢包裏的東西暫時不得而知,但慕遠猜測,這個錢包大部分可能是嫌疑人的。
原因很簡單,既然凶手選擇將屍體拋在這荒郊野外,幾乎不可能在對方身上留下什麽能證明身份的東西。
而且,如果這錢包是從死者身上掉落出來的,以死者屍體的落點判斷,那錢包也不太可能被卡在懸崖中間。
最好的解釋就是,凶手在拋屍的時候,錢夾不心從兜裏掉出來了。
當時對方應該也看到那錢夾正好落在懸崖中間,認為就算最終有警方發現了這具屍體,也不太可能發現那個錢包。
畢竟那可是七八十米高的陡峭懸崖。
人站在上麵看著都頭暈,更何況是爬到懸崖中間位置去了。
而且,慕遠發現那錢夾的位置也比較刁鑽,正好卡在一處石縫中,不論是從上麵看下來,還是從下麵看上去,都不太可能看到這錢夾……當然,距離較遠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當然,這些都隻是次要因素,最重要的是凶手沒膽子區懸崖中間把那錢夾撿起來。
當然,以上隻是慕遠的猜測,到底是不是這樣,還得等他回去後查看了錢夾的情況才清楚。
隻希望那錢夾中能發現重大線索吧!
現在也不能排除那錢夾中什麽都沒有,甚至不能排除那錢夾與嫌疑人沒與半毛錢的關係。
……
一行人並未費多少工夫,就從山林裏走了出來。
“慕中隊,要不坐我們的車吧?”楊大隊熱情地招呼道。
慕遠微微一笑,道:“不用!我自己開車,我喜歡開車。”
楊大隊有些訝然,你喜歡開車……也沒必要掛在嘴邊吧?
不過對方既然這樣了,他也不好多什麽。
幾分鍾後,他終於明白慕遠所的喜歡開車是什麽意思了……
這不是高速!而是山路!
雖然不是如蚯蚓般的盤山公路,但也絕對不是那種可以任意馳騁的大道。
原本楊大隊的車走在最前麵帶路,可沒走兩分鍾,他們就被慕遠一腳油門給超了過去。
超車的時候,慕遠還搖下車窗,對著外麵了一句:“我先走一步!”
可沒等楊大隊話,對方的車已經跑到前麵去了,然後……沒影兒了。
果然是喜歡開車……
不喜歡,能把車開出這種狀態?
如果之前楊大隊很羨慕華成區分局劉光頭有這樣一位牛逼的屬下,那麽現在……他忽然有些同情了:這家夥,太不讓人省心了。
雖然內心腹誹不已,但楊大隊還是挺擔心的。
他歎了口氣,拿起電話便給市局龔支隊打了過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