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錦縣刑大非常高效地運轉起來。
這是命案!
若是某些刑警大隊警力較為充足,或許會抽調部分人員參與偵查工作。
但如果是警力本就不足,那幾乎就是全員動員了。
而若是特別複雜、特別耗費警力的案件,就算刑大警力充足,那也夠嗆。
現在浦錦縣刑大的情況就是這樣子。
足足七八十號人呢,現在不得不全部出動……
當然,這些刑警不可能隻瞅著錢包裏摸出的那點線索展開偵查。
作為刑警這些年的老傳統——走訪調查是少不了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現場沒有發現其他有價值的線索,走訪就顯得沒多少價值,可現場發現了河沙!
這是很重要的線索!
雖這個線索太籠統了一些,比錢夾中發現的那些東西的指向性要差一些。
但警察辦案,特別是這種命案,不可能隻盯著一個偵查方向往下查,那樣的話一旦偵查斷了線,那又得從頭開始,耗費的時間太長。
特別是在最初的時候,都是多頭並進,把一根根線都理出來,然後逐步排除那些沒有意義的線索。
再了,那些河沙確確實實是出現在死者身下的,與死者直接相關。
而錢夾,與死者之間的關聯並不是那麽緊密,它們之間的關係是通過邏輯推理推出來的……
所以,如果能直接從河沙這條線索上突破,無疑更接近事實真相。
其實就走訪這件事情來,僅僅是刑大的人還遠遠不夠的。與其是刑大的人去走訪,還不如刑大民警下沉到各個派出所,指導派出所完成走訪調查任務。
走訪,主要針對兩個方麵:一、前三到五年這段時間,什麽地方曾堆放有河沙。二、前三到五年裏,有沒有人口失蹤的情況。
第一點產生的數據定然是海量的,一個縣,在近三年的時間跨度裏,堆放河沙的地方肯定不少。
而第二點,產生的數據就很少了。
而考慮到死者也有可能不是浦錦縣人,所以分局通過向市局匯報,向全省發出協查通報,盡最大可能尋找失蹤人員線索。
相對於那種有人報案的殺人案,這種警方自己發現屍體的殺人案無疑更令人頭疼一些。
正常的殺人案,死者的身份基本上是明確的,而這種警方發現屍體的殺人案,首先需要做的便是核實死者身份。
屍體完整還好一點,要是有被分割、高度腐敗等情況,那就是令人頭疼的事情了。
而最頭疼的,就是現在這種情況,死者直接成了一堆白骨。
比如正常的屍體,你發協查通報過去,至少還能附一張屍體照片,甚至描述一下衣物的特征不是?
可眼下這個案子,啥描述都沒有——唯一確定的就是一堆白骨!可誰特麽知道一個人的骨頭到底是啥樣的?特別是活人!
因此,這種事情最好的做法就是全麵撒網,重點調查……
而這邊在走訪調查的時候,法醫組也沒閑著,對那一堆白骨進行DNA鑒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