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遠倒也沒客氣,很幹脆地道:“行!”
完,他回頭對藺晴道:“藺晴,你把資料都交給他們吧!”
“楊大隊,我們已經對嫌疑人做了第一次審訊,該交代的都已經交代了。就麻煩你們走一下流程,把人送看守所去。”
“放心吧!這些事我們還能做不好?”楊大隊爽快地笑了笑。
慕遠靦腆地笑了笑,也沒再多什麽。
當下一行人便迅速離開了車站。
慕遠三人直奔酒店而去,其他人則回了縣局。
雖慕遠一時間不在浦錦縣,這裏肯定又發了那麽一二三四五件案子,但他這時候也不想去刷了。
當然,主要原因不是因為困了,而是因為大半夜的沒人配合他的表演。
回到酒店,慕遠倒頭便睡,他準備一早就趕回市裏。
相對於在浦錦縣刷案子,他還是更喜歡在市區刷。
這就好比沒人會為了一棵歪脖子樹放棄整片森林。
……
浦錦縣公安局,燈火通明。
陳局長陪著刑大的夥子們一起熬夜。
像這樣的大案子,領導是有責任親臨指揮的。
雖然嫌疑人現在已經交代了,但並不表示案子就完結了,需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首先,陳局長與刑大的業務骨幹們一起研究了慕遠他們交過來的資料,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嫌疑人的第一次訊問筆錄。
結合這份筆錄,他們要厘清下一步的偵查方向,完善證據鏈。
一番討論之後,陳局長一錘定音,道:“明上午我們就要把嫌疑人送去看守所,在此之前,我們必須把兩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做了。一件,是讓嫌疑人王富指認現場,一個是趙懷民的拋屍現場,另一個是他將車開進湖裏的地點。第二件事情,找人去那湖裏打撈,盡量在王富被送進看守所之前,把那輛墜湖的車給找出來,並確認裏麵是否有魏成祥的屍骸。”
其他人也沒有任何意見。
雖然現在外麵一片漆黑,可時間畢竟已經到了淩晨4點,等把一切準備工作搞好,差不多也就亮了,並不影響指認現場和打撈作業。
當下幾組人員各自散去,聯係打撈人員的聯係打撈人員,走法律程序的走法律程序,另外還有專班人馬繼續研究訊問筆錄,根據王富交代的脈絡,列出其中需要佐證的地方。
雖剛剛陳局長已經點名了最重要的環節,但並不表示其他方麵就不需要再進行佐證。
隨著時間的推移,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淩晨四點半,三輛警車駛出浦錦縣局,前往之前發現趙懷民屍骨的懸崖處。
此去距離不遠,等他們到了目的地後,已經蒙蒙亮了。
夏嘛,亮得比較早。
指認現場很順利,趙懷民對當時的印象非常深刻,詳細地指認出了他拋屍的地點,並且對當時的細節做了詳細描述。
弄完這一處地方,三輛警車再次出發,前往碧海湖畔。
碧海湖的麵積,與國內那些有名的大湖相比,完全就是一池塘。
但它的麵積也不,將近一平方公裏的水域麵積,使得它成為了西華市境內最大的一座湖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