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雖然可能性不大,但如果沒辦法弄到更安全的車,這也是唯一的選擇不是?”賴洋冷靜地道,“而且這裏距離案發現場有很長一段距離,如果不是二毛的追蹤能力突出,我們根本不可能找到這地方來。對方不定也會有這樣的想法呢?”
“而且,相對來,租車的風險更高一些。畢竟租車也是需要留下身份信息的,租車點的員工總不會把車租給一個沒有任何身份信息的人吧?”
慕遠顯得無比的淡定,道:“你的分析確實也有一定的道理,但這個案子中,嫌疑人的謹慎已經遠遠超過了我們所遇到的其他案件的嫌疑人。這從對方進入案發現場的方式就可看出端倪。至於你所的租車會留下身份信息這一點,如果對方真所圖甚大,自然有許多的辦法規避這一點。”
賴洋愣了愣神,他仔細地想了想慕遠的這番話,不得不承認,這確實有些道理。
辦過案的都知道,對案情的推斷,有無數種可能,公公有理婆婆有理,隻要沒有明顯的邏輯漏洞,都能得過去。
但最終的事實卻隻有一個。
若是此刻與賴洋辯論的是其他人,賴洋或許會堅持自己的觀點,但現在對方是慕遠,他就沒什麽底氣了。
這很正常,就好比國足與某些世界頂級球隊踢球,往場上一站,自己氣勢上便弱了幾分,甚至不排除某些人內心還有頂禮膜拜的衝動……
慕遠接著道:“我之所以認為租賃的這輛車嫌疑最大,是因為一般租車的都是從外地過來的人。而這一人群,大多都是因旅遊、公幹什麽的才會租車,基本上不會淩晨點左右在外麵跑。這輛車,可疑度就大大增加了。”
賴洋仔細在腦子裏回味著慕遠的話……
慕遠笑笑道:“其實要驗證這一結果,辦法很簡單。一個是讓陳超再查一下這四輛車的軌跡,另一個,直接聯係這家租車公司,拿到租車人的資料。”
賴洋立刻道:“我這就讓陳超查。”
完,賴洋拿起電話,就給陳超撥了過去。
查詢的過程很簡單,幾個車牌而已,對掌握資源的重案大隊來不過是信手拈來的事。
在局裏負責查詢的陳超對這個案子也有了一些了解,經過一番查詢之後,他給賴洋回撥了過來。
他給出的答案很直接:“組長,嫌疑車輛,很大可能是那輛別克。”
“為什麽?”賴洋問道。
陳超道:“我剛剛查詢了幾輛車的軌跡,其他三輛車,確確實實隻是經過通州大道。而那輛別克車,自三前起,就一直在附近出沒。而且我通過刻畫其路線,其活動範圍的中心點,差不多就在博物館附近。但它卻又從未正在靠近博物館。而且,這輛車在昨晚點以後,便沒有繼續在那一帶逗留,而是直接朝著城南方向而去。”
賴洋皺起了眉頭,沉默兩秒後,道:“你立刻再查一下,看看這車去了哪兒?同時聯係一下租車公司,把租車人的信息弄到手。”
完,賴洋掛了電話,將相關情況給慕遠了一遍。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