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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6章 破案才是目的(1/2)

作者:想枕頭的瞌睡字數:5840更新時間:2020-04-27 01:17:49

    陳超在聯係派出所的時候,慕遠已經打開了對方剛才所的那個警情。

    他對警情裏的內容不是很感興趣,畢竟該的剛才陳超都已經了。

    他的目的就是看發現那輛車的位置。

    位置的標記並不一定完全準確,但慕遠不擔心。

    他在看到位置的同時,已經控製著毛直接朝著城南方向飛去。

    然而,他粗略觀察發現,發現車輛的地點,與他目前所在的西華市局,已經超過了公裏。

    這其實也很正常,畢竟西華市局就在市中心,西華市的麵積又如此之大,公裏,能輻射到郊區附近就算不錯了,而那輛車被拋棄的地點,直線距離差不多已經達到了五十公裏。

    為了爭取時間,慕遠當即扔下一句:“你們繼續查相關數據,我先趕過去看看。”

    完,慕遠已經轉身衝出了辦公室。

    這次他沒帶任何人,拿了那輛警車的鑰匙後,便打開警燈、警報直接衝出了市局大門。

    他這車倒是開走了,可刺耳的警笛聲卻是將整個市局給驚醒了。

    各個辦公室的窗戶外都或多或少伸出了幾顆腦袋,查看外麵的情況。

    可惜他們的動作沒有慕遠的車速快,等他們探出腦袋時,慕遠的警車早已消失在門口了。

    “誰啊?”

    “沒事兒拉什麽警笛啊!”

    “這不是嚇人嗎?”

    同事們地抱怨了幾句,然後又各忙各的。

    倒是馮局長想到了什麽,第一時間聯係上了重案大隊一中隊。

    當他得知開車的人是慕遠,而且其目的地是城郊的時候,整個人就有點焦灼了。

    慕遠的車技他當然是知道的,可一般情況下,慕遠就算開警車,也不會打開警燈的,更不用拉響警笛了。

    這明什麽?明這子很趕時間,準備飆車了……

    不是飆車狀態下的慕遠,就是擦著各路段限速線跑,現在一拉響警笛,哪還不是成了脫韁的野馬?

    他雖然擔心,但並沒有給慕遠打電話。

    以慕遠的車技,車速快點倒是問題不大,可如果再分心接聽電話,那就有些拿不準了。

    為了安全,馮局忍了——就算要教訓他,也得等他回來了再。

    放下這些擔心後,馮局的心思方才放在這件事情之上。

    他詳細地詢問了警情的情況,同時詢問了案件相關信息,他也明白慕遠為何這麽急了。

    如果那輛車就是嫌疑人逃離現場所用的車輛,那麽其拋棄車輛後,要麽步行,要麽使用其他車輛進行轉移。

    不管是哪一種,他以最短的距離感到現場,都能更早地進行追蹤偵查。

    另外,那輛車上是否存在有嫌疑人的指紋或者其他生物檢材什麽的,這誰也不準,先去看看心理更穩妥一些。

    ……

    馮局猜的沒錯,慕遠確實在飆車。

    現在時間雖然接近中午,但西華市道路最擁擠的時段是早高峰和晚高峰,中午反倒不那麽堵,再加上他那精湛的車技,匯入車流後仿佛魚入大海。

    警笛呼嘯、警燈閃爍……

    現在市民們對執行緊急勤務的車輛避讓的意識已經很強了,在聽到警笛的那一刻,就很迅速地讓開了一條通道。

    其實對慕遠來,拉警笛並不是為了讓別人避讓,而是提醒對方有一個比較有“衝勁”的車來了,別被嚇著。

    超過了一輛輛車,不管是奧拓還是奧迪、不管是邁騰還是邁巴赫,紛紛在慕遠的車速下甘拜下風。

    慕遠手上的動作無比靈活,方向盤的每一次轉向,都控製到了極致。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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