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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萬裏之外,西華市封台縣,一個不起眼的村子裏,一塊山坡上點亮了幾盞明亮的現場勘查燈。
這荒郊野外,連個搭電的地方都不好找,隻有這種靠發電機發電的燈組最實用。
在這塊將近半畝的地裏已經拉起了警戒帶,十多個吃瓜群眾正站在警戒帶外,一邊看著,一邊議論。
而在警戒帶內,十多個警察正在忙碌著。
他們不知從那位老鄉那裏借來了鋤頭,開始對這塊地進行地毯式地挖掘——還得挖得足夠深。
很顯然,這是一項體力活兒,而且是耗時長久的體力活兒。
可他們還不得不做!
沒忙活多久,他們發現自己還真不是鋤地的料,這事情看著簡單,可技巧太重要了。
像他們這種拚體力蠻幹,沒十分鍾就體力耗盡了。
無奈,他們隻好聯係當地農民,請了幾位過來幫忙挖地尋找。
現在都晚上9點了,找人肯定是不好找的,更何況這還是讓別人來挖地找屍骨。
別看周圍還有圍觀的吃瓜群眾,但如果要請他們來做這種事情,多半是拒絕的。
最後,現場指揮的刑警大隊長拍板,高價請了幾位民工,這才讓挖地的效率提升不少。
與此同時,現場的警察也開始向周圍的人了解相關情況。
能在這個時間點還在周圍圍觀的人,肯定都是附近的居民,問他們幾乎是一問一個準。
很快,他們便掌握了一些情況。
比如,這塊地裏從來沒有葬過人,自然也沒有墳。
這雖不一定能那腿骨一定是拋屍扔這裏的,萬一是什麽野貓野狗從地方叼過來的呢?但畢竟也不能排除這是拋屍留下的不是?
要確定一件案子是否需要立案,可不是想當然決定的,而是需要考慮方方麵麵的可能,並逐一否定,最終才能判定這是否是一件案件。
很快,分局的法醫也趕到了現場——封台縣局唯一的一位法醫。
他第一時間對那跟股骨進行了檢查,得出了與慕遠一模一樣的結論,
好吧,其實要看出這是人的大腿骨並不難,但對死亡時間的推斷就是一技術活兒了。
沒過多久,這塊不大的地就被全部翻了一遍。
結果不甚理想,這地裏除了那根骨頭,果然沒再發現任何的骨頭了。
這讓在場的所有人神色凝重。
作為聯絡員的蔣納第一時間將這邊掌握的情況轉述給了慕遠。
慕遠對此並不覺得意外,畢竟他之前就已經猜了個八九不離十。
“你們打算先如何偵查?”慕遠撥通了蔣納的語音通話。
蔣納立刻道:“先對周邊進行走訪,另外便是調查本縣近半年來的失蹤人口,看看有沒有能對上號的。”
慕遠沉默了兩秒,道:“你們不用調查全縣的失蹤人口,先把範圍控製在最近的幾個鎮吧。根據目前掌握的這些情況,我覺得被害人應該距離這裏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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