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正常過程是否合情合理,這其實是不需要考慮的。畢竟,“巧合”本身也是一種破案的方式。
比如轉角碰到的不是愛,而是嫌疑人,難道你法院判決就認為你這樣抓住嫌疑人就不合理了?
這不是扯犢子不是?
隨著第一起盜竊案的嫌疑人被抓獲歸案,安排了兩位民警進行審訊後,事情便有了一發而不可收拾的趨勢。
半個多時後,有一“群”嫌疑人被抓住了。
好家夥,一下子就占去了六個警力。
西城區分局作為城區局,刑警大隊的規模不,但與西華市華成區分局這樣的大局相比還是有很大的差距,民輔警加起來百來人也就到頂了。
就這樣,一個案子一個案子破掉,一個接著一個嫌疑人被抓回來,首先被擠爆的是辦案中心——沒有多餘的審訊室進行訊問了。
好在西城區的幾個派出所都建有自己的辦案中心,在分局的統一調配下,後續抓獲的嫌疑人開始向派出所分流。
要不是各派出所所領導提前得到了通知,他們肯定會認為局裏是不是開始了地方性的嚴打……
畢竟那場麵著實太壯觀了。
這一刻,知曉慕遠存在的同誌們內心那是佩服得五體投地。
這哪是辦案啊?分明就是一場場部署嚴密的抓捕行動。
辦案和抓捕有什麽區別?辦案是整個的流程,而抓捕,是在經過了嚴謹細致的前期偵查工作後,鎖定嫌疑人的軌跡,然後開展的工作。
而現在在西城區分局刑大的偵查員們看來,那什麽偵查過程看得是如墜雲端,潛意識便忽略了這一過程,隻管擼起袖子抓人就行了。
中午,出於廉價雇傭了超值勞工的心理,西城區分局領導非常大方地請慕遠吃了頓大餐。
這下子讓他們深刻地認識了一個道理:能吃的才能幹。
下午破案過程繼續,除了極少數的案子需要慕遠親自到現場之外,其餘的都是由慕遠坐鎮局裏,遠程指揮之下完成的。
而這一下午結束,慕遠差不多將近十裏西城區所有的案子全給破了。
讓他們再次見識了什麽叫“神探”。
甚至,他們已經覺得這不叫神探了,而應該叫神仙。
慕遠的心情卻是更加沉重一些,十這個期限,是他能否保證破案的分界線。
當然,這並不是十前的案子他就破不了,相反,以他現在的能力,十前的案子,他也有比普通刑警更大的機會把案子破掉。
區別就在於“保證”二字。
就拿目前他破的這七八件案子來,真正用到時光回溯符的隻有兩次,其他的都是依靠他在其他方麵的能力破掉的。
現在他之所以心情沉重,便是在猶豫到底要不要繼續在西城區忙活。
城關市的主城區一共有兩個區,自己若是繼續在西城區這邊肝案子,效率肯定沒有轉移戰場來得高。
按照之前的估計,最遲後,劉市長那邊的救援隊伍就能完全挖開地麵,留給自己時間有限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