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支隊說啥呢,之前打電話的時候我還不知道情況,掛了電話後我看到了新聞,才知道縣裏發生了這麽大的事,我猜測慕支隊你肯定是到現場救援去了。”
“沒錯,我那時候確實在現場。”
“情況咋樣呢?”明大隊頗為關切地問道。
慕遠道:“救援工作已經結束了,能救的,都救出來了。”
這話不假,能救的,確實都救出來了。
明大隊倒是沒深想,沒有再繼續討論這個問題,轉而說道:“慕支隊,我們今天對案件相關事項作了調查,特別是周蒙的老家,我們進行了比較細致的調查。當然,我們沒有驚動周蒙的爺爺。根據我們的了解,在前年冬天,也就是學校裏確定的他請假的那段時間,他並未呆在老家。不過有一天裏,有人看到他在他爸爸墳前燒過紙。那天既不是周豐寧的生日,也不是他的忌日。這點很可疑。”
“那他媽媽那邊呢?”
“我們查到了他媽媽的情況,他媽媽並不在西華市,那個時間段,他媽媽應該是在羊城那邊打工,而且根據我們的了解,他媽媽這幾年並未得過什麽大病,更不用說是住院了。”
慕遠淡定地道:“所以說,他撒了謊?”
“對!”
“你們還查到什麽沒有?”
“還有!”明大隊道,“我們問過他們的村長,對方曾多次到過他家,說這小子學習成績雖然不好,但特喜歡看書,特別是偵探類。他家裏就有很多本。”
慕遠心頭一動,道:“現在你們了解清楚沒有,周蒙現在在什麽地方打工?”
“問了!”明大隊說道,“據說是去了寧海市那邊。下午的時候我已經聯係過市局的技術部門,讓他們幫忙確定周蒙的準確位置,估計明天早上就能有消息了。”
“這哪需要等到明天早上?”慕遠當即說道,“我給他們打電話說一聲。”
說完,慕遠掛了電話。
作為市局重案大隊的名義上的三把手,實際上的負責人,慕遠與市局的相關技術支撐部門的聯係還是非常多的,直接一個電話便打了過去。
詳細位置?暫時不需要,先弄到大致的位置,讓人先趕過去。
等有了具體的位置,就可以直接實施抓捕了。
隻不過這樣一來就需要技術部門的人一直盯著……
有慕遠出馬,操作起來自然就很簡單了。
沒過多久,那邊就給了答複:人,確實是在寧海市。
於是慕遠當即給吳局長打了電話,讓他立刻讓人訂前往寧海的機票。
誰去寧海出差?這還用說嗎?當然是慕遠自己。
不過一個人抓捕肯定是不行的,關鍵是慕遠沒時間將人從寧海帶回西華,所以另外還得兩三個人。
普通的案件嫌疑人抓捕,有兩個人負責押送差不多就夠了。
但這可是命案的嫌疑人,兩個肯定不行,至少得三個,甚至四個。
“要不直接讓明大隊他們去吧?”吳局長說道。
慕遠道:“吳局,還是另外安排人比較好。明大隊他們留在容陽市,另有安排。等到我們在寧海市那邊實施抓捕的時候,這邊立即對周蒙的家裏進行搜查。我猜測,他家裏肯定會留下某些證據的。哪怕沒有直接的證據,某些間接證據也是很重要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