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事?
別區區三件了。即便是三十件,幾乎別無選擇潘飛宇也隻能應承下來。
好不容易閃出了一線希望,雙眼放光的他當然不願錯過這個機會:“我答應,我答應!公子請!”
蕭靖搖頭道:“你先別急著答應。我這三件事,聽上去非常簡單,要做起來卻很難,可要想清楚了才好。”
潘飛宇用力點零頭。
蕭靖無奈地聳了聳肩。微一沉吟,他緩步走向潘飛宇,道:“第一件。將來,我會想辦法為你的街坊鄰居挽回名譽,給他們一個法。到時,你必須主動上門賠罪,直到每一家人都不再追究此事並主動到官府息訟為止。”
“厭訟”是古人們對待官司的普遍態度。直到蕭靖的那一世,人們才破除了積習,習慣於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在大瑞朝,除非逼急了,否則尋常的老百姓誰沒事願意去官府舉告?能把別人逼到這個地步,可見那報的殺傷力有多大。
潘飛宇的身子一顫,艱難地道:“好。”
蕭靖又道:“第二,以後我們就要一起共事了。我不管你之前是怎麽做的,以後你必須無條件聽我的吩咐。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能違拗我的安排,可以嗎?”
他本不是專橫跋扈的人。可是,對付刺頭有對付刺頭的方法,畢竟潘飛宇是有前科的;如果一開始不能嚴加約束,那以後想要對其加以控製,就難上加難了。
潘飛宇很痛快地答應了。這個要求對於現階段無家可歸的他來簡直就跟沒有一樣:都要寄人籬下了,聽人吩咐不是應該的麽?
蕭靖看了眼潘飛宇,肅然道:“第三,你必須立下誓約,以後永生永世都不能再寫你之前寫的那種東西。如果你寫了,我有很多種方法可以讓你身敗名裂,你的人生也將永無寧日。可以嗎?”
這話得很重,從頭到尾都充滿著警告的意味。如果可以,他真的不想對一個第二次見麵的人撂下如此沉重的狠話。
邵寧本打算笑話一下“無故亂放狂言”的蕭靖,可看到那冷冽的眼神後,他乖覺地躲回了一旁。
“蕭公子,在下答應你,一定不會再寫那些嘩眾取寵的文章了。”潘飛宇自嘲地一笑:“我已經因為這事惹禍上身了,若是還不知好歹,那不是自尋死路麽?”
蕭靖又盯著對方看了一會,臉上終於有了笑意。他走上前去攙住了潘飛宇,微笑道:“好,夠痛快。今的事,你連累我倆坐了班房,你也挨了邵寧一腳,咱就算是兩清了。以後都是自家人,適才我也是恨鐵不成鋼,還望兄弟不要見怪。”
邵寧嗬嗬一笑攙住了另一邊:“兄弟,對不住啦。老哥雖然下手狠零,可你把我坑的也很慘,是不是?俗話不打不相識,大家都是男人,這種事以後誰也不要再提了!你好好養著,要是有什麽不舒服就跟我,我給你請郎中來。等你好了,哥哥帶你去趟明月樓,就當是給你賠罪啦,行不……”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