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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殺氣(2/2)

作者:白禾雀字數:4792更新時間:2019-07-10 20:56:11

    這些東西有用也有用,沒用也沒用。案子若真的告到了上麵,主審管肯定會參考這些物證,但苦主都被袁家“處理”得七七八八了,光有旁證卻無人舉告、對質,那也是白搭。

    袁老爺真正在意的,還是地契、田契這些鐵證。

    按規矩,類似的契約應該一式四份,除了買家和賣家,官府和掌管稅務的有司各持一份;在有些地方,則相對變通地規定買家和賣家各持一份就好,但到官府備案還是免不聊。

    但是,根本就沒人願意去備案好嗎。

    首先,你到了官府就要花錢買標準格式的契約,然後還要交一筆不菲的契稅,絕對讓人肉疼。

    之後,你還得忍著火氣給“臉難看、事難辦”的吏人賠笑臉,要想趕緊拿到契約,少不了還要送點“人事”。

    這一來二去的,金錢和時間上的成本都不是一般人能承擔的。所以,民間訂立的契約一般就一份,在買家的手裏。它未加蓋過官印或粘貼過官府給的“契尾”,所以被稱為“白契”。

    按道理,白契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本來嘛,這是私下訂立的契約、未經官方的公證,確實有點拿不上台麵。

    但是,官府也不太愛管這事。不是有錢不掙,而是地方的鄉賢一個個作起保來都比官府的大印管用,自己又何必狗拿耗子自找麻煩呢,畢竟法不責眾呀。

    再,這是個講求“信義”的時代。比起法律,人們更願意相信“仁義禮智信”這五常,它們可是至高的道德規範。假如一個官府整敲鑼打鼓地催著買賣田產的人去登記,那麽冷眼旁觀者就要琢磨了:莫非這地方到處都是無信無義之人,整就會生出是非,連官府都坐不住了?哎,真是教化不彰啊!

    到頭來,還是地方官員的鍋。

    所謂“官有政法、民從私契”,在這樣的情況下,交易雙方自己訂立的契約就成了唯一憑證,從而當仁不讓地擁有了法律效力。

    袁老爺翻看著手中的紙張,眼中的光芒也越來越盛。

    沒有人比他更清楚袁家這些年的作為。簡單翻了翻,他便知道幾乎所有能扳倒袁家的實證都在這裏了。

    誰都不知道蕭靖拿出來的是不是全部,但這已足夠了,那個姓秦的女子也是找到了線人才在短短時間內拿到了這許多證物,相信她也搞不到別的什麽了。

    過了約莫一炷香的時間,袁老爺不動聲色地收起了布包。

    旁邊麵無表情的蕭靖忽然眸光一閃。

    袁老爺這才清了清嗓子,悠悠地道:“公子倒是個信人。”

    蕭靖平靜地拱手道:“那是自然。袁老爺,在下已交出了你想要的東西,若無其它事的話,蕭某這便帶著秦姑娘離開,今日多謝您了。”

    袁老爺端起了茶杯。如今目的已達到了,袁家當然不會留蕭靖吃飯,可他也不想這麽簡單地把人放走。

    想著想著,他冷峻的眼中多了幾分厲色。

    那或許可以稱為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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