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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煙抽完,梁棟提出他的第二個方案。
其實這個方案當初跟老郭說過。
但過去這麽久他也忘了,或者說拿不準梁棟還是不是當初的態度,就沒敢提。
“我以個人名義入股,並派出專業團隊幫助得雲社完成商業化轉型。
但不參與具體運營管理,隻起到監督的作用。
這個方案的好處在於,至少外界不會認為得雲社從此改姓。
而且,沒有外人幹擾,您也能繼續按照自己的思路發展公司。”
這回老郭的第一反應是:“您準備占多少股份?”
梁棟笑了,顯然,這個方案更符合老郭的想法和需求。
“那就看您願意賣我多少股份了,不過不能低於20%,太低了沒意義。”
梁棟又不是觀世音菩薩,做好事不留名他可辦不到。
如果得雲社沒有利益可圖,他更願意做一個好觀眾,給他們捧個場也就罷了,不會深交。
老郭一咬牙:“25%,您看成嗎?”
梁棟毫不猶豫:“行,具體價格讓專業公司來估值吧,到時候我們再正式簽合同。
至於現在,我們先來個君子協定,也不用搞什麽草簽協議了。”
老郭頗為激動:“好!那就這麽定了!謝謝梁導支持,我們得雲社上下不會讓你失望。”
想到未來鐵板一塊,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得雲社,被自己撬開一個牆角,就忍不住想大笑三聲。
這塊大蛋糕,終於有自己的一塊了。
見麵後的第二天,梁棟就拜托任妮星的老東家幫忙進行專業的資產估值。
最後得出了一個3000萬的數字。
為了表示誠意,梁棟用1000萬的價格,從老郭手中收購25%的股份。
算是主動提高溢價,用區區200多萬,換來老郭的由衷感激,這買賣值!
這1000萬,老郭沒有全部拿走。
跟著得雲社熬過這麽多年的肱股之臣通通有份兒。
當然,前提是他們主動跟法務簽演員合同。
如果沒有這個前提,甭管你之前立過多大的功勞,從此以後你都不再是得雲社的人了。
既然如此,也沒必要給你分錢。
第一個簽下專屬演員合同的是餘乾,一簽就是30年。
30年後他都退休了,到時續不續簽意義也不大了。
包括他媳婦兒也簽了員工合同,職位是副總,兼宣傳公關部部長。
這是梁棟主動提議的,把這兩口子綁定在得雲社的戰船上,就不用愁未來有一天船會沉。
而王慧不出意外的成為全新得雲社的董事長。
老郭不擔任任何實質職務,但誰都知道,這家公司他才是核心。
未來的那些愛徒們,也都紛紛簽字表忠心。
而原本就產生矛盾的那些位,還試圖在合同上跟公司爭利。
最後都被梁棟派出的專業法務給打發走了。
開玩笑,跟公司爭利相當於從梁棟兜裏搶錢。
這要是讓他們如願了,以後還怎麽在江湖上立足?豈不是誰都能上來踩一腳?
想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得雲風波就此擺平,梁棟的名字,也第一次在曲藝界亮了相。
但敢蹦出來炸毛的一個都沒有,曲藝界的老家夥們慣會欺軟怕硬。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