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足足十五萬美刀,違約金是這個數字的雙倍,以各方違約條款來定責。
比如韓初冬單純隻是不想買了,不願支付剩下的尾款。
那就要連定金一起,總共支付三十萬美金。
但假如是羅恩和塞爾希這兩人的問題,諸如不想賣了,沒有如實告知公司詳情,帶走公司員工等,韓初冬就有權放棄交易,並獲得雙倍於定金的賠償。
三十萬美金,絕不是個數目。
約束力比較大,既然買賣雙方都比較誠心實意,又有一大筆違約金震懾著,彼此都能更放心些。
除此以外,羅恩和塞爾希還簽了份競業避讓協議。
合同規定,從交割尾款次日算起,如果跳槽,兩年內他們都不能進入同類型公司,包括創業或是充當顧問。
韓初冬擔心他們還有其他研發成品,事後擺自己一道,轉賣公司之後立馬出去再創業,這樣看來競業避讓協議就很有用了。
這兩人年紀不大。
談判期間商量過,還會繼續在實驗室幹下去,從股東轉變成員工身份,年薪都是稅前一萬兩千美刀,外加績效考核獎金以及保險。
按照以前的收入來看,現在稍微有點低,但別忘記等他們倆拿到錢,就能去投資理財了,哪怕存進銀行,單靠百分之十左右的年化收益率,就足以在舊金山生活得很不錯。
韓初冬覺得兩人應該幹不久。
從老板變成員工,手上還不缺錢花,離職享福的可能性比較大。
不是每個人都跟他一樣,掙到千萬美金依然不知足,其他人可看不透未來,更不會剛創業就奔著“超級富豪”這個頭銜撒腿狂奔。
野心大是因為有底氣,韓初冬跟正常人存在著差別,他的優勢太明顯,總認為不拚一把簡直對不起自己。
反正暫時沒打算辭退他們倆,對團結研發成員們挺有幫助,簽完合同備忘錄,開出支票分別交給羅恩和塞爾希,心情輕鬆不少。
一年剛開始,許多事情都等著韓初冬處理,總算又解決一樁心頭大事。
為了簽約,他連今暴風電器九號店、十號店的開業儀式都沒去,分別位於東洛杉磯和好萊塢地區。
下一步的擴張計劃也會緊隨其後,爭取每個月開兩到三家新店,等積累出實力後再看情況考慮加速,完善的連鎖模式正在形成,複製起來比較省事。
……
克利夫頓·內特先生還在。
簽完合同備忘錄後,他先拿到傭金的一半,總共一萬三千多美金。
倒也不是完全沒成本,來回機票、查找資料所需的關係以及人手這些,可都算開支投入。
每當看見那兩位創始人,克利夫頓·內特總是忍不住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他們,主要因為無論羅恩還是塞爾希,都沒考慮避稅的事。
分明已經介紹,可以分期支付,每個月給他們一筆錢,想想辦法少交點稅。
對雙方都有好處,但這個提議卻被他們倆拒絕了。
看樣子是打算按照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稅率繳納,操作不好還可能更多,對此,內特先生能什麽呢?隻能用這種眼神看待他們倆,活該損失好幾萬美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