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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庶民之碑(二)(2/2)

作者:夜聽雨過聲字數:5874更新時間:2019-07-21 21:55:31

    “原來此人如此本事!”那名年輕人眼睛一瞬不瞬地直盯著林楓。

    林楓見人群的騷動漸息,立刻走到那塊寬闊厚重的石碑前,指著石碑說道:“碑刻者,用以銘功紀事。林某認為,這座前所未有的建築理所當然要有一個碑刻來記錄。碑的正麵,林某準備邀請韓熙載韓大人撰寫碑文。而背麵,就將隻有你們,為這個建築付出心血的你們。林某將在碑的背麵刻上你們每一位匠師的名字!”

    碑刻,可以說是中國曆史長河中人物、事件的原始記錄,對於研究一個地方的曆史沿革、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有著不可替代的史料作用。在中國2000餘年的碑刻曆史中,其內容涉及到了哲學、宗教、曆史、地理、經濟、政治、軍事、文化、藝術、教育、科學、技術、民族等諸多方麵。有人甚至認為,這些碑刻就是刻在石頭上的“二十四史”。南唐時期的碑刻,延續隋唐碑刻特色,以形製高大著稱。

    什麽?這下子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了,特別是鍾凡三人,眼珠子都瞪圓了。自古以來,碑刻上可以有事主和撰者、書丹者的姓名,沒聽說過一群臭幹活的可以留名的!

    林楓微笑著看著眼前所有吃驚的麵孔,他知道,這一次自己有些理想主義了,但他絕不會後悔。

    對,老說曆史是由人民群眾創造的,但是翻開二十四史,裏麵記錄的幾乎全是帝王將相,有幾個平頭百姓的名字呢?當然,這也不是絕對,二十四史等正史記載裏麵除了明清時期的貞潔婦人之名外,還是有一些趣聞逸事提到了平民百姓的。比如北宋鄭文寶就曾在其所著的《江表誌》中非常稀罕地提到了南唐的一個奇女子:“大平縣聶氏女方十三,隨母采薪。母為暴虎搏去,蹲之將食。女持刀自後跳上虎背,用手交運割其頸。虎奮擲不脫,遂自困死。女舍之,歸告鄉人,共收母屍。”弱女子為報母仇,竟然勒死了一隻老虎,這就是一則吸引眼球的超級大新聞啊,所以才能入了史書撰寫者之眼。

    在林楓心裏,他堅持認為,一個真正的強國依賴於每一個有尊嚴的國民。不管自己的力量多麽微小,隻要我在這裏一天,我就要保持對每一個人,每一個生命的尊重,去悍衛身邊每一個人的尊嚴,林楓在心裏暗暗發誓。

    “林大人,你所講可是真的?”一個聲音在人群中響起,正是鍾少雄旁邊的那位年輕人。

    “句句屬真。林某本來也為一名流浪無著、不值一文的儒生,但林某堅信,我們每一個人,無論多麽微不足道,但我們身上都至少背著一個家庭,都肩負著對家人、對他人的責任和擔當,都肩負著建設美好未來的希望和理想。我認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一個英雄,我們都應該擁有自己的尊嚴,就讓我們從這一個石碑開始,拾起我們每一個人的尊嚴和自信!”林楓一瞬間也有些激動,聲音都有些顫抖了。

    “庶民嚴若峰謝過林大人。”那名男子眼神裏爆出了一陣神彩,一揖到底。

    “謝林大人。”現場幾名較為年長者“撲嗵”跪了下去,說話的聲音都有些哽咽。

    “縱觀林楓一生為人處事,皆有意無意中遵循著一個平等的原則,即尊重每一個人。如果非要溯源,林楓堅持將建設超級市場普通工匠的名字刻進石碑一事應該算是其肇始。但如果我們再認真觀察,可以說從林楓認識陳飛、孫錯等人開始,他已經在遵循這一原則行事,著實讓人欽佩!”——摘自南唐史官石硯所著《南唐書·林楓大事記》。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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