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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壽州道德法(一)(2/3)

作者:夜聽雨過聲字數:6552更新時間:2019-07-25 02:47:24

    按照林楓所寫的注釋,該項法律適合對象包括任何政府組織、民間組織和個人。不過,文章未刊發前就在《壽州商報》朱弼、陳曙兩大總編中間掀起一番辯論。

    看到那些條文,出身正統書香教育的朱弼率先向林楓提出了疑問:“林大人,恕在下不理解!自古以來皆以德治國,以法律人,道德宜提倡,向來以公眾為準繩,如何用法來衡量?”

    陳曙立刻不樂意了:“在下感覺林大人這種提法是一種突破!為什麽道德不能訴諸於法律?法者,法天也,律者,律地也!道德難道能超天遁地?任誰都不能以道德的名義逃避法律的羈絆和懲罰!”

    林楓伸住止住了兩人,微笑著問道:“朱總編,請問您如何看待‘舉孝廉’?”

    孝廉,即孝子廉吏。舉孝察廉原為察舉二科,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即舉孝舉廉各一人。在兩漢通常的情況下,孝廉則往往連稱而混同為一科。孝廉一科,是從下向上選拔幹吏,在漢代屬於清流之目,一度為官吏進身的正途。該項製度自漢武帝始,結束於東漢,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對漢代政治影響很大。

    “舉或孝或廉之人,抉人才於鄉野,起初實為治國選吏之好方法!”朱弼沉吟一句,答道。

    “朱總編特意提到‘起初’,這正說明了這項好製度後來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林楓依然微笑,慢慢闡釋自己的觀點,“事實很清楚,孝與不孝,廉與不廉是由察者、舉者所決定的,一旦他們不公正,那察舉出來者一定不是真正的孝廉!

    自漢一代,舉孝廉出身者有輔國之大才者,也有酒囊飯袋戕害百姓者,為什麽?就是因為個人德孝根本與才能直接無關,而治國理天下,最需要的是才幹、才能!”

    朱弼立刻正色道:“林大人,《論語》有雲:政者,正也!這要求從政者首先要品德高尚,公平正直。一個人再有才華,沒有可靠的品德,必定損政傷民!”

    林楓笑意更濃,指著朱弼說道:“首先要糾正您一點,你說的是才華,而我說的是才能,兩者區別還是很大的。正是因為德行不可靠,我們才要用法律來作準繩!”

    “那,請問林大人如何用法律來約束道德?”朱弼不服氣地反問道。

    “簡單啊,就像防範一個無惡不作的壞人一樣防範任何一名從政者就行了!”林楓依然笑意盈然,但朱弼臉色一下子變白了,嘴張了張,卻說不出話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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