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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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尋親(三)(1/2)

作者:風流小二字數:4100更新時間:2019-07-27 14:06:49

    男人說到這裏停頓了一下,雖然眼眶濕潤了,但是卻並沒有流出眼淚來,可以看到,男人十二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王文超其實對男人自己的故事一點都不感興趣,他隻是想知道這兩個人是怎麽知道自己的身世的,來找自己又到底是為了什麽事情,可是見到這個叫王光耀的男人說的這麽情深意切,他也有些觸動,不好去打斷他的講述。

    “而女孩家裏不同,女孩家的父親是隊裏的隊長,在隊裏非常有權威,所以她們家的生活條件要優越的多。男孩沒有餓死全靠女孩偷偷從家裏偷糧食出來救濟,不然男孩早就餓死了。那年男孩二十二歲了,女孩二十歲,女孩要男孩去他們家去提親,但是男孩什麽都沒有,身強力壯了,剛好夠一個人吃飽飯,根本拿不出彩禮,而且男孩自己也知道,女孩的父親絕對不會同意他們倆之間的婚事的,因為男孩家裏太窮了。男孩不肯去,女孩便生氣了,自己跑回家對她父親說了這件事,後來,女孩一個月沒有再出來,被他父親給關在了屋裏關了一個月。女孩出來了之後第一個就是找男孩,還是讓男孩去提親,雖然她父親不同意,但是女孩相信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隻要有誠意,她父親遲早是會打動的。男孩相信了女孩的話,去他們家提親,把家裏僅夠自己吃的糧食也拿去賣了買了幾件拿不出手的彩禮,結果,被女孩的父親給打了出來。之後男孩又去了兩次,結果不是被打就是被狗咬。那年整個冬天,女孩都沒有出門,再後來,在過年之前,聽到了消息,女孩與隔壁村的村支書家的兒子定親了,並且約定了來年結婚。男孩聽到這個消息傷心欲絕,他知道女孩肯定是被關在了家裏,他幾次準備去爬他們家的窗戶仕途去找女孩,結果都是被男孩父親給打了一頓,最後一次,男孩再次去爬他們家窗戶的時候,直接被男孩父親給送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裏麵關了半個月,罪名是入室盜竊,隻不過沒有得手。過年的時候,男孩終於見到了女孩。兩人哭的稀裏嘩啦的,女孩說她愛的是男孩,她隻想與男孩在一起,不想與隔壁村的那個人結婚,他要男孩帶上戶口本,她從家裏偷出戶口本來,兩人偷偷地出去把結婚證給辦了。想到這,兩人非常興奮,也就是這天,男孩與女孩偷吃了禁果,因為他們決定第二天去辦結婚證,在彼此的心裏,他們倆已經是夫妻了。去了區裏找了相關的人才知道,那個時候辦理結婚證是需要隊上的幹部寫證明的,而管這個的就是女孩的父親,更可氣的是,管結婚證這個事情的那個幹部與他爸是好朋友,認識女孩,而女孩不認識他,當女孩垂頭喪氣地回到家的時候直接被她父親給關了起來,再也不準出門了。女孩沒有辦法,開始絕食,以此抗議。後來,女孩的父親直接對女孩說,如果女孩再不與男孩斷絕來往,他就在分地的時候把男孩手裏原本兩份肥地給換成是山上最差的兩塊旱土,也要把男孩從住的村小學裏麵給趕出去,因為男孩是孤兒,家裏的放在早在文革的時候就被那些人給一把火給燒掉了。在那個年代土地對於農民來說就是生命,分到兩塊根本沒辦法耕種的旱地其實就是意味著死亡。女孩哭了三天三夜,最後找到了男孩,告訴男孩,她不喜歡他了,他要嫁給那個男人,她不想嫁給男孩,因為他們家太窮,她要是嫁過來連飯都吃不飽。兩人大吵了一架,然後女孩就回家了。男孩傷心欲絕,接連幾天都在女孩的家門外麵喊著女孩,希望女孩能夠出來,可是女孩每次都是一句話,讓他滾。男孩徹底絕望了,沒有了女孩他對這片地方已經完全沒有了眷念,於是,幾天之後,他把家裏能夠賣的所有東西都賣了,背著幾件衣服便離開了那個讓他傷心的地方。男孩走了之後不久,女孩發現自己懷孕了。她想告訴男孩這個消息,可是男孩已經不在了,沒有任何聯係的方式。女孩一直什麽都沒說,她不敢告訴自己的父親,因為她想保住肚子裏的孩子。一直等,她想盡千方百計不讓家人看出來自己懷孕了,一直到了五個月了,結婚的前幾天,她才告訴父母。結果,她差點被自己父親給弄到池子裏給淹死,要知道,在那個年代未婚先孕可是以前了不得的打死,比殺人犯更加遭人唾棄。但是那個時候已經不能把孩子給打掉了,那個時候的醫療水平無法做到,吃藥打掉隻會要了女孩的命。女孩父親隻有想了個辦法把婚給退了。然後把女孩掃地出門,斷絕一切關係。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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